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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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4-020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的议案》。

  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1.28亿雷亚尔(约折合人民币30.73亿元,汇率为1.4441,下同)。其中:香港公司出资8.51亿雷亚尔(约折合人民币12.29亿元),持股40%;COMPORTE出资12.77亿雷亚尔,持股60%。资金来源为香港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向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出具履约保函提供母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3亿雷亚尔(约折合人民币4.09亿元,汇率为1.4441)的运营前期履约担保;其他股东亦按照持股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香港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装备公司将所持津浦产业园公司49%股权转让至中车科技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将所持天津中车津浦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双方依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金额为30,215.5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孙永才、马云双、王铵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4-02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虎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天津装备公司将所持津浦产业园公司49%股权转让至中车科技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将所持天津中车津浦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双方依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金额为30,215.5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4-022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向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系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为其参股的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TIC MOBILIDADE SPE S.A.(以下简称“巴西项目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约4.0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按持股比例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S.A.(以下简称“Comporte”)按40%、60%的持股比例共同成立了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公司。

  为项目需要,香港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项目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巴西项目公司与业主签署的主合同约定,巴西项目公司股东在整个项目周期(运营前期、运营期、返还期)按照持股比例需要出具三份履约类担保,本次系为运营前期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不低于6.74亿巴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9.73亿元,按照当前汇率折算,具体以出具担保文件时的汇率为准,下同)且不高于7.07亿巴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10.21亿元),其中:香港公司按40%持股比例需提供不高于2.83亿巴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4.09亿元)的履约担保,期限为运营前期内7年(预计为2024年5月至2031年5月,以实际运营前期期限为准)。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名称:TIC MOBILIDADE SPE S.A.

  2、 注册地:10th

  3、 主要办公地点:10th

  4、 注册资本:21.28亿巴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30.73亿元);

  5、 主营业务:承担项目实施和协调工作,履行其在项目文件和融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适时有效的修订文本)项下的义务,筹集项目资金,以及开展与巴西项目公司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活动;

  6、 主要股东:香港公司持股40%,Comporte持股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巴西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完毕,以上各项内容以当地主管部门最终登记信息为准,巴西项目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履约保函尚未开具,履约保函的主要条款以后续开具的履约保函内容为准。公司将在开具履约保函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为开展巴西圣保罗州城际铁路北轴线PPP项目之需要,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中,香港公司和巴西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没有出现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巴西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83亿雷亚尔(折合人民币约4.09亿元)的运营前期履约担保;其他股东亦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香港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6.09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89%;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0.4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68%;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93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8%。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66                                        证券简称:中国中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建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以下分析中本期指2024年1-3月。

  1. 应收款项融资减少32.15%,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票据的减少所致。

  2. 债权投资增加158.54%,主要是公司所属中车财务有限公司投资的银行同业存单增加所致。

  3. 应交税费减少63.96%,主要是本期公司缴纳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4.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0.54亿元,上年同期为1.40亿元,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 其他收益增加约99.08%,主要是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增加所致。

  6. 所得税费用增加约67.33%,主要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3.86%,主要是本期产品结构变化,毛利增长所致。

  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入144.88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72.33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29.54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51.24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7.58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53.88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0.60%,主要是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和新产业收入减少所致。铁路装备业务、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新产业业务、现代服务业务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1.38%、17.19%、37.85%、3.5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铁路装备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4.11%,主要是动车组和客车收入增加所致。其中机车业务收入24.35亿元、客车业务收入7.75亿元、动车组业务收入79.48亿元、货车业务收入21.59亿元。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4.33%,主要是本期城轨地铁车辆和城市基础设施收入减少所致。

  新产业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9.32%,主要是本期风电零部件和储能系统等产品收入减少所致。

  现代服务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3.23%,主要是本期因股权转让使租赁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2024年1-3月,公司新签订单约408亿元人民币(其中国际业务签约额约63亿元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63,440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152户。

  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5%,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车集团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9,188,8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45%。本次增持的相关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的公告。

  注3: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马云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林存增先生、王锋先生、刘可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所聘副总裁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马云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024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增补马云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永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铮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建锋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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