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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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3.28%,主要系子公司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7.35%,主要系新增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往来抵消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99.26%,主要系部分经销商使用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31.74%,主要系本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88.90%,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49.60%,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15%,主要系公司市场投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4.93%,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09%,主要系本期逾期利息减少所致;

  (4)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3.52%,主要系公司联营企业本期利润较上期增加所致;

  (5)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812.06%,主要系本期坏账回冲所致;

  (6)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32.20%,主要系公司本期存货跌价较上期增加所致;

  (7)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1.99%,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8)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75.72%,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违约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9)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7.44%,系公司本期罚款及滞纳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567,786.04 元,主要系公司产品毛利率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477,770.69元,系公司到期的理财产品较上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4,229,656.48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较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功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功庆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万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功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功庆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0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21403号),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1,207,098.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5,208,545.8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953,352,739.84元。

  因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3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及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应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尽量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报股东大会批准。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7、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8、当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小于0.10元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因审计机构对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公司2023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0元。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玉晓先生,总经理万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功庆先生,独立董事葛夫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根据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经营计划和闲置资金情况,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3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下简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期限和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类或理财类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型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决策及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各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2023年度理财产品购买及到期赎回情况

  截止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万元,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2,000万元。

  四、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计价,为应对经营活动中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国际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拟持有合约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4、业务期限:本次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应对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风险敞口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审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风险,对公司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1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仅限于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尿素期货品种的套保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2、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常规复合肥、新型肥料、磷肥等,尿素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大转变及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尿素的供求发生了剧烈变化,尿素的价格在高位大幅度的来回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较大风险。

  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证日常生产能够平稳有序的进行,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有: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尿素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尿素产品,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尿素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避免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尿素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0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3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7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靳军。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2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2002年在含山正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廊坊发展(600149.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孟。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0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进。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汇鸿集团(600981.SH)、吉鑫科技(601218.SH)、恒宝股份(002104.SZ)等,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26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负责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监事会意见

  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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