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鼎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担的“基于深度学习和大数据平台的AI+AR幼教机器人”项目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经核,该项目结余资金为80万元。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资助项目的资助资金80万元及孳生利息。
经核实,你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或合同地址经营,且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用在《深圳特区报》公告的方式,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拟追回项目资金的行政决定告知书(深科创决〔2024〕10号)。请你单位自《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辩、陈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直接做出行政决定收回你单位承担资助项目的财政资助资金80万元及孳生利息。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女士,电话:88102426)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1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