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淮晨报
据江淮晨报消息,利辛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决定免去:
韩建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林兵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锋的县住建局局长职务;
杨士军的县人社局长职务;
闫晓丹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陆吉明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孙伟坤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钱卫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文成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二年);
唐锋为县人社局局局长;
杨士军为县住建局局长;
陆吉明为县商务局局长;
李西连为县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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