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标国家中心〔2024〕27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安全标志证后监督检查的有效性、针对性,防止假冒伪劣矿用产品进入煤矿井下使用,促进煤矿重点装备持续稳定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023年年底,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开展了黑龙江省煤矿用户侧重点装备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近期,按照工作方案相继完成了抽检产品的实验室检验工作,并逐一与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核实、确认。现将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在黑龙江省选取了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七台河市吉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四井、黑龙江省德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铁麒煤矿、双鸭山市双城煤矿有限公司、双鸭山市万城矿业有限公司、双鸭山市万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荣三矿等7座典型生产矿井,共抽取到25家生产单位25批次样品,包含防爆电气、输送带、三环链、风筒、电缆、自救器等6类产品。监督抽检发现,4批次防爆电气不合格,原因是抽检产品的防爆结构不满足标准要求;1批次通信电缆不合格,原因是导体直流电阻不满足标准要求;1批次橡套软电缆不合格,原因是产品结构不满足标准要求;1批次传感器不合格,原因是产品电路不满足标准要求;3批次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不合格,原因是额定防护时间、吸气中CO2浓度不满足标准要求。
以上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抽检结果处理
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产品及其生产单位作如下处理:
1. 暂停不合格产品的安全标志。
2. 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黑龙江局,并向被抽检煤矿通报监督抽检结果。
3. 请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定期对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的气密性和氧气压力进行检查,定期对二氧化碳吸收剂(氢氧化钙)进行更换,确保其安全可靠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年来,安标国家中心持续开展煤矿用户侧监督抽检工作,防范了假冒伪劣产品流入井下使用,有力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生产侧日常监督抽检情况、申投诉情况及设备事故、故障情况,继续加强煤矿用户侧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强化持证企业监督管理,加大违规生产企业曝光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规严肃处理。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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