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大同银行大同永和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山西
同银保监复〔2020〕74号
大同银行:
你行《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同永和路支行开业的请示》(大银文〔2020〕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永和路支行开业,简称:大同银行大同永和路支行。营业场所地址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537号碧水云天·兴云智慧城6号楼1号-5号商铺。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行应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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