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宇坊”)通知获悉,北京龙宇坊于2020年10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公司13,4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1716%。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龙宇坊持有华联股份150,327,56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联股份总股本 5.49171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龙宇坊持有华联股份136,867,56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联股份总股本的4.999999%。
二、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龙宇坊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北京龙宇坊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股票代码:0008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6号楼东侧五层507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6号楼东侧五层507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 10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持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联股份持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龙宇坊主要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6号楼东侧五层5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99556554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成立时间:2010-01-21
经营期限: 2010-01-21 至 2030-01-20
主要股东: 北京龙天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龙宇坊52.5%的股权,李江持有北京龙宇坊35%的股权,李钢持有北京龙宇坊12.5%的股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6号楼东侧五层507室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北京龙宇坊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上市公司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龙宇坊持有华联股份150,327,56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联股份总股本 5.4917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北京龙宇坊于2020年10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票13,46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49171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北京龙宇坊持有华联股份136,867,56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华联股份总股本的4.99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限制转让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北京龙宇坊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华联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钢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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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李钢
签字:
日期: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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