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述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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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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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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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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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创宾先生拟出资不超过2.94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相关公告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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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截至2019年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经届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且回购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自2018年8月9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1月26日股份回购完毕期间,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1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553,617元(不含交易费用)。
2019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原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20日,公司向包括廖创宾先生、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30,150股,共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86.1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113.9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23,499.88万元。鉴于项目从立项到实施过程中,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行业情况发生了变化,为顺利实施公司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由123,499.88万元调减为48,29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0,954.41万元),同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潮宏基珠宝有限公司,并将本次调整后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孳息21,361.5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珠宝云平台创新营销项目已累计投入28,147.5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支出21,361.55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13,324.39万元,其中2,0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后尚未到期,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季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99.07万元,本年度累计实现收益215.27万元。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均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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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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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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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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