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06: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关玉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延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各项重大事项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披露,详情如下: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披露《回购报告书》。 有关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34,8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15.79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累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4,090.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公告日,回购期限已届满,上述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91,5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16.42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回购价格未超过22元/股,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000.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7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召集,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2,272,728股-4,545,4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0.78%,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有关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期限现已届满,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000.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3,291,557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实施首次回购,并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71);回购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19-064、2019-070、2020-001、2020-008、2020-012、2020-015、2020-036、2020-040、2020-044、2020-051、2020-059、2020-069),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91,5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16.42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累计使用自有资金5,000.08万元(不包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符合回购方案规定,回购计划现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于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3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7,902,579股、于2020年6月3日-2020年7月7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5,839,951股,合计减持股份13,74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时任董事刘天威先生于2020年1月21日减持公司股份24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上述人员减持行为均为计划内减持并已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除此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73,526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高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161,857股(交易期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11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168,381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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