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06: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翠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7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徐新建先生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7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阅《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上述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7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雨控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经双方协商可续期。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相关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开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太阳雨控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经双方协商可续期。

  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经公司与太阳雨控股协商,太阳雨控股同意继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该事项协议签署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企业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道浦路东侧长江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6年5月25日

  7、经营范围:新能源实业投资、技术开发与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会务会议服务、搪瓷制品、电子器件制造;生物质新能源技术研发及相关设备、配件生产。(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拟继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无息财务资助,期限为不超过三年,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借款额度内申请借款。上述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经双方协商可续期。该借款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其他太阳雨控股认可的用途。本次财务资助太阳雨控股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太阳雨控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8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

  至2020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0 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详细会议资料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新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6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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