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1月16日 03:26 证券时报

原标题: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1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随着婴儿出生数的持续下降,婴儿奶粉行业的市场增长趋缓,品牌竞争加剧,叠加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公司仍克服重重困难,化危为机,不断改善内部运营,狠抓精准营销,保持了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司合理控制各项成本支出,加强账款催收,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公司通过分析资产效能,进行优化处置,并取得了相应的转让收益。公司报告期同比利润由亏转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2020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1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董事Johannes Gerardus Maria Priem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现职务空缺。为了不影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增选李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增选鲍晨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均未改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时间的议案》。

  董事会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总经理包秀飞的书面辞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当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增加临时议案的通知期限,并在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审议了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包秀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董事会决议聘任董事长谢宏先生兼任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6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1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董事长

  兼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包秀飞先生的书面辞呈。由于个人原因,包秀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包秀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秀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包秀飞先生的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包秀飞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兼任总经理一职,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附件:

  拟聘任总经理简历

  谢宏,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杭州金色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必美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智慧云饮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美食新零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谢宏先生于1992年创建贝因美,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总股本的83.33%,间接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1.77%,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宏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宏先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1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贝因美(杭州)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研究院”)于近日收到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根据上述文件,贝因美研究院被列入《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3300601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贝因美研究院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后的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贝因美研究院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发挥研发优势,对未来新产品的研发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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