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高费高价顽疾 银保监会拟统一规范意外险业务

根治高费高价顽疾 银保监会拟统一规范意外险业务
2021年04月15日 21:34 华西都市报

原标题:根治高费高价顽疾 银保监会拟统一规范意外险业务

  保险业将首次统一规范财产险和寿险公司的意外险业务。日前,银保监会已向保险公司下发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产寿险公司的意外险业务进行了统一规范。针对高费、高价等各类市场顽疾,《征求意见稿》从精算要求、回溯管理、负面清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对于消费者而言,《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定价过高的意外险产品明确了“强制降价”机制。《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综合赔付率进行定价调整,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如过往三个年度再保险后的平均综合赔付率低于50%,应及时调整定价,并持续跟踪产品赔付情况。

  业内人士解释称,当前意外险市场最大的问题是赔付率过低。消费者缴纳的意外险保费,绝大部分并没有用于给消费者理赔,而是用在各类网络平台、中介渠道的销售费用上,这属于本末倒置,变相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征求意见稿》对综合赔付率作出上述规定,既是引导保险公司提高意外险赔付率,也是勒令其对一些高定价产品进行“强制降价”。

  与赔付率过低相伴而生的是高手续费问题。“有些航意险给网络平台的手续费超过95%,部分汽车中介渠道的意外险手续费也超过50%。也就是说,消费者花100元买航意险,可能其中95元都被网络平台赚走了,这显然很不合理。”业内人士坦言。

  《征求意见稿》通过明确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上限对此加以约束。以个人业务为例,短期意外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不得超过35%,长期意外险中,期交产品不得超过35%,趸交产品不得超过18%。同时,保险公司在报审意外险产品时,最高中介费用率超出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10个百分点以上的,要提供总经理签署的书面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介费用率水平的合理性分析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首次以负面清单形式,要求保险公司在开展意外险业务时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得存在的“禁止”行为包括:捆绑在非保险类商品或服务上向不特定公众销售或变相销售意外险;夸大保险保障范围、隐瞒责任免除、虚假宣传等误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行为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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