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咸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安志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咸银保监复〔2021〕6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你行《关于安志军拟任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咸报〔2021〕4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安志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相关任免文件及时抄报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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