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5月11日 03:08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宇轩、蒋涛

  电话:0755-33873999-88265

  传真:0755-29949816

  电子邮箱:investor@szyuto.com

  邮编:518108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31”;投票简称为:“裕同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0,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8,330,188.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8号)。

  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三、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展情况

  ■

  ■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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