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2021年06月16日 03: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通过公司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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