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6月16日 03: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814;期权简称:天赐JLC1。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7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37,6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43%,行权价格为8.053元;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8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3月18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1 年 3 月 19 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27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期的具体行权安排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814;

  期权简称:天赐JLC1。

  2.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7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37,6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43%,行权价格为8.053元。若在行权期中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配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期限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行权模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如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预计将增加1,721.4286万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213.7624万股。

  六、本次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13.762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末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期权代码:037853;期权简称:天赐JLC2;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50,9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78%,行权价格为12.029元;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3月1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3 月 2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1年3月1日届满。

  2、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9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期的具体行权安排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853;

  期权简称:天赐JLC2。

  2.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50,9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78%,行权价格为12.029元。若在行权期中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配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期限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行权模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如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预计将增加662.7065万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55.0924万股。

  六、本次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55.092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末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5,307,488.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9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进度,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池州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清远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与募集资金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1年6月1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如下: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金额和期限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决定,但须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向保荐机构报送存放明细。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存放存单到期后的本息将及时转入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剑飞、高宏宇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的要求通知公司、开户银行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监管协议的效力。

  8、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保荐机构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监管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202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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