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胡树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持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股票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 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赵国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徐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持有公司股票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为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胡树杰先生、赵国庆先生、徐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实施减持。若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取得的限制性股票
2、总股本数量为本公司公告日本公司股本总数
3、上述减持高级管理人员无一致行动人
4、上述减持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6月12日开始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其自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来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减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减持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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