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1月20日 02:4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追认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向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公司《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和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德坤航空以自有资金对德坤空天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含已向德坤空天提供的财务资助6,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循环使用,根据德坤空天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包括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及银行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要求的文本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与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签署相关合同及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及开立保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关于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该额度有效期为3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该额度有效期为3年,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若续作授信无需再出决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德坤航空对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线建设及日常运营,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约定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收取利息,利率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害。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且资金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能够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的担保预计额度事项。

  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2年1月20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7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向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空天”) 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追认。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为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对德坤空天提供了相应的借款。

  2021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500万元,同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航合伙”)以货帀出资方式对德坤空天增资1,500万元认购德坤空天30%股权。2021年7月15日,德坤空天完成了上述增资及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工作,成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的控股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6月30日、7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德坤航空与德坤空天于上述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签订了《借款协议》,德坤航空对德坤空天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根据德坤空天实际资金需求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不超过3年,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自上述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德坤航空为德坤空天提供借款合计6,200万元,基于谨慎性考虑,本公司将上述借款认定为财务资助。

  鉴于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其全体合伙人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核心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关联方,本次德坤航空为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德坤空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MA6AXDGP9N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6、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长期

  7、法定代表人:于涛

  8、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新都工业东区君跃路618号

  9、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情况:

  ■

  11、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资助对象关联股东主要情况

  1、关联股东名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DTA21B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合伙期限:2021年6月17日至2041年6月1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涛

  7、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太航合伙合伙人及担任职务情况

  ■

  10、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关联关系说明

  德坤空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系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其全体合伙人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核心管理人员,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谨慎考虑,上述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关联方。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德坤航空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的经营发展,在不影响公司及德坤航空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支持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和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由于上述财务资助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增加了公司的资金安全风险。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自身内控的要求,持续关注对被资助对象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完善财务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加强内控制度的检查和监督,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德坤航空对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线建设及日常运营,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约定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收取利息,利率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害;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德坤航空对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线建设及日常运营,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约定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收取利息,利率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害。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补充确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作出准确判断和提交董事会审议,提醒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补充确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活动所需,且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12个月内,除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生期间,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但资助对象德坤空天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为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航空”)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和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拟以自有资金对其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含已向德坤空天提供的财务资助6,200万元)的财务资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循环使用,根据德坤空天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为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及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对德坤空天提供了相应的借款。

  2021年6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暨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对全资孙公司德坤空天增资500万元,同意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太航合伙”)以货帀出资方式对德坤空天增资1,500万元认购德坤空天30%股权。2021年7月15日,德坤空天完成了上述增资及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工作,成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的控股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1年6月30日、7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鉴于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其全体合伙人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核心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关联方,本次德坤航空为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德坤空天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MA6AXDGP9N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6、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长期

  7、法定代表人:于涛

  8、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新都工业东区君跃路618号

  9、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情况:

  ■

  11、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资助对象关联股东主要情况

  1、关联股东名称:共青城太航基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ADTA21B

  3、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合伙期限:2021年6月17日至2041年6月1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涛

  7、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太航合伙合伙人及担任职务情况

  ■

  10、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关联关系说明

  德坤空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系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其全体合伙人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核心管理人员,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于谨慎考虑,上述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关联方。太航合伙全体合伙人及太航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自有资金,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资助对象: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控股子公司。

  (2)资助金额: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向德坤空天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含已向德坤空天提供的财务资助6,200万元),根据德坤空天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3)资助方式:借款方式。

  (4)资金用途:用于德坤空天补充生产线建设及日常流动资金。

  (5)资助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从每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按照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借款期限计算;每年年末12月31日前结算一次利息,借款到期,本金结清后,利息在半年内付清。

  (6)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期限内的每笔借款按照德坤空天实际需要发放,借款时双方尚需结合实际借款额度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7)资金来源:德坤航空自有资金。

  (8)其他:

  ①若德坤空天未能按《借款协议》约定还款,除继续承担还款及支付借款利息之责任外,还应按逾期还款的金额,每天向德坤航空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②德坤空天若无力偿还借款,德坤航空有权要求德坤空天以其固定资产抵偿借款及利息。

  五、财务资助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资助目的

  被资助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下属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支持德坤空天生产线建设和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周转需求。

  2、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太航合伙未对此次财务资助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德坤空天资产负债率较高,其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但德坤空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给予额度内财务资助的同时,督促其按照还款计划及时还款,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1 年7月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1年7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向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6,200万元,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德坤空天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其自身正常经营,是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有助于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公司利益。德坤空天股东太航合伙为德坤航空员工持股平台,未对此次财务资助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德坤空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整体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合法合规,计息利率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且资金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的发展,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利率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德坤空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加快推动公司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利率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八、风险防范措施

  1、要求相关部门管理及岗位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履行职责,资金借支须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订对外提供资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内控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关键岗位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3、持续加强对子公司、孙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培训和管理,要求子公司、孙公司及时向公司汇报重大信息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等。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成为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项目“Design and Supply of HPGR System at Lines 1&2”的中标单位,为此,公司拟为利君控股履行上述中标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

  为保证上述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公司海外市场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担保金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包括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及银行对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要求的文本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上述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与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签署相关合同及提供相应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及开立保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利君控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基本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英文)LEEJUN HOLDING (SINGAPORE) PTE. LTD.

  (中文)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3、注册地点:新加坡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贸易(包括一般性的进出口贸易)、投资控股公司。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利君控股100%股权,利君控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产权及控制关系: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9、经查询,利君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连带担保责任的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

  正式签署上述担保协议及向银行申请开立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等及相关法律文件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中标澳大利亚Sino Iron Pty Ltd项目“Design and Supply of HPGR System at Lines 1&2” 顺利实施,为支持利君控股的业务发展,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公司未来两年内需担保的金额进行预 计和统一授权。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公司推动相关业务海外市场发展有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其经营合同顺利执行的需求,对公司推动相关业务海外市场未来发展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并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能够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及向银行申请开立无条件、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和质量保函的担保额度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前,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4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8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其他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8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制订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中国银行成都金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D、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028-85366263

  联系传真:028-8537013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

  邮政编码:610045

  参会费用: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采用差额选举,若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 托 人 姓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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