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01月22日 01:19 证券日报

原标题: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青岛常春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常春藤”)、常春藤(昆山)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常春藤”)、常春藤(上海)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日照常春藤”)合计持有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332,816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8.0967%减少至6.7754%。自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股份2,40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13%。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股东上海常春藤、日照常春藤、青岛常春藤、昆山常春藤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备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者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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