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进展暨董事被检察院撤销批准逮捕的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进展暨董事被检察院撤销批准逮捕的公告
2023年03月25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编号:临2023-024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进展暨

董事被检察院撤销批准逮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主要为“一、审计范围受限情况:1、涉及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函证事项;2、应收预付款项的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3、涉及商誉减值测试事项;4、公司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事项;5、浙江千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客户进行交易事项;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价事项;二、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厉群南涉嫌挪用资金被刑事立案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否消除尚需进一步核查、判断,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2021年10月在对下属公司的核查中,发现董事、子公司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克”)原负责人厉群南在任职期间涉嫌挪用资金、侵占公司利益并进行了报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21年11月11日对该案予以立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于2022年6月1日作出对厉群南批准逮捕的决定,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2022年6月3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被刑事立案的进展暨董事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董事厉群南被立案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向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供、补充证据材料。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出具的京朝检建【2023】66号《检察建议书》:公司改变举报陈述、提供新证据,称厉群南对相关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规定、公司予以认可,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于2023年1月11日对厉群南作出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经调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认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关联公司的经营状况失察、失管;二是下属子公司财务审批管理存在不合规。根据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上海云克的大量资金均系由财务发起审批支出,财务依据厉群南的指示完成相关审批、支付,财务人员存在充当业务人员职能的情形,角色混同、职责不清,财务的审批、监管职能形同虚设(以上审批发生在上海云克时任负责人管理期间);三是公司管治团队法律意识有待提升。为进一步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对公司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公司应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实质监管;二是完善财务审批管理;三是公司管理层特别是核心管治团队应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

公司及公司管治团队将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建议、要求,进行认真反思、整改,努力提高公司核心管治团队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中昌 公告编号:临2023-025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鹏盛所初步的业务活动与审计风险评估,公司以往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报告期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事项以及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公司在采购、销售、对外投资等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流向、去向、用途与款项性质,形成的报表项目余额无法确认,以及诉讼和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基于上述情况,鹏盛所初步判断,预计无法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等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预计2022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3亿元左右,本次商誉减值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和预估,若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商誉计提减值远超3亿元,公司可能存在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商誉计提减值具体金额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部分收入来自于新增客户,并于2022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若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存在扣除后营业收入小于1亿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在2022年年报披露后,监管部门要求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最终检查结果,发现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存在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由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 披露工作触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2月24日、3月3日、3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公司已于近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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