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3年03月25日 03: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3-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技术合作及业务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协议予以约定。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鉴于:丰田汽车公司拥有世界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掌握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供应链,具备氢燃料电池汽车批量使用和维护经验;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并筹划在海南省进行包括上游绿色能源制取、中游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下游共享出行的绿色汽车生态体建设,以实现全产业链零碳排放目标,并引领区域交通领域能源变革。双方同意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领域开展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23年3月24日,双方签署《关于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名 称: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上田达郎

注册资本:11874万美元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3号楼2001室

主营业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研发机构,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作为雷克萨斯及丰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总经销商,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以上品牌进口整车以及出资者及其控股关联公司的其他产品;售后服务;经银监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销售汽车新车等。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同类交易情况,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共同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市场真正落地,并实现商业化运营。

1. 将海南岛整体作为一个大型体验测试场,在乙方第三代氢燃料电池汽车上搭载运用包括日本丰田第二代Mirai电堆在内的成熟部件及系统,完成整车适应性开发,并结合乙方自建的氢能供应体系及出行网络实施测试。争取于2023年投入小批量(200台)开展示范运营,并于2025年规划2000台运营规模。

在完成前述车辆开发合作的同时,双方亦将就前述车辆运营测试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共享,为将来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

2.于首款合作产品落地的同时,双方加强信息互通,共同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通过双方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更广阔市场的推广及应用。

3.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双方探索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料件加工增值免关税等优惠政策,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旨在共同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中国市场真正落地并实现商业化运营,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该合作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技术合作及业务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业务协议予以约定。相关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1)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在加氢站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双方共同开发的海南首座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已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公司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立足海南自贸港资源禀赋与场景优势,共同打造绿色创新项目。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

3.备查文件。

公司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领域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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