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3月25日 03: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4892285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民爆业务及新能源业务双核驱动的多元化上市公司。

民爆业务领域,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等。全面布局民爆产品经营、工程施工服务(含设计、评估、监理、检测、钻、爆、挖、运及矿山治理)、矿山经营管理三大业务板块,目前,公司国内业务覆盖安徽、新疆、北京、陕西、山西、四川、河南、湖北、福建、广西、内蒙、江苏等十余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在资源大省、“一带一路”桥头堡新疆地区进行了重点战略布局。子公司庆华汽车主要从事汽车安全系统点火具、微型气体发生器、产气药剂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庆华汽车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被动安全系统(如汽车安全气囊、安全带)的配套装置,是民用爆炸物品在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领域的应用。公司是国内民爆产品品种最齐全的民爆企业之一,爆破业务已完成国内重点资源区域的战略布局,北方爆破国际化业务布局已辐射纳米比亚、刚果(金)、蒙古、塞尔维亚、利比里亚等亚、非、欧国家。公司整体产能及规模位居国内民爆上市公司前列。

新能源业务领域,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新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2月16日,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收到由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能源局组成的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违规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央补贴资金问题的认定及处置意见》,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存在未纳入规模管理、备案文件失效问题;将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移出补贴清单,并要求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16,617.51万元。

2、2023年3月1日,下属海外公司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与ROSSING URANIUM LIMITED(中文名称“罗辛铀业有限公司”)在纳米比亚签订了《罗辛铀矿采矿一体化项目服务合同》。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将为罗辛铀矿提供采矿一体化服务,合同期限十三年,合同金额为125.9596亿纳米比亚元(约合人民币53.5879亿元)。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矫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寿阳、张红梅、郑万青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5亿元的银行授信。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矫劲松先生、李宏伟先生、郭小康先生、蔡航清先生、林日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矫劲松先生、李宏伟先生、郭小康先生、蔡航清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8,935,371.3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议案5、议案6、议案8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2、议案5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登记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ongsheng@ahjnhg.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并于2023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现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公司2022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8,935,371.3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3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212,219.5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利润为425,243,783.87元),减去2022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524,378.39元,减去2021年度分红158,935,371.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80,317,053.54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568,532,307.85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31,069,523.39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2,316,342.0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2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8,935,371.3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批意见

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48,92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158,935,371.30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5、相关风险提示: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权益工具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8,383.59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383.59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42.10万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6,042.1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估计,现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做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矫劲松先生、李宏伟先生、郭小康先生、蔡航清先生、林日宗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财务状况

注: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均为2022年1-9月数据。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披露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全资子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阴庆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易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企业。艾尔希庆华(西安)汽车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下的企业。

中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科米卡矿业简易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辽宁庆阳特种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公司为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永红任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紫金矿业紫南(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在以往与公司的交易中均能正常结算款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且供应能力充足,能够有效满足公司对能源动力、原辅料的生产需求。综合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及与公司多年合作的经验来看,2023年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2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5、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无需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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