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03月25日 03: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9,830,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减持前的8.46%降至7.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路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思齐资本信息技术私募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思齐”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减持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在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深圳思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8,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思齐持有公司股份29,830,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46%。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属于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微”)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创投”)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0,005,00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士兰微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兰创投出具的《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权益变动至5%的函》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3月23日,士兰微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兰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00%,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

注册资本:141607.18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9-25

经营期限:1997-09-25至长期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6.26%的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33976Q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电子零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公司名称: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杭州市翁家山21号2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07-25

经营期限:2007-07-25 至 2027-07-24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5%的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665210125B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出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出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本次权益变动后,士兰创投减持计划已完成,但士兰微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路科技

股票代码:68810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姑山路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翁家山21号201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翁家山21号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微与士兰创投同为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微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士兰微36.26%股份;士兰创投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士兰创投85%股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资产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微与士兰创投资产独立。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微与士兰创投业务独立。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人员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士兰微董事长陈向东先生担任士兰创投执行董事;士兰微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少波担任士兰创投监事。

除上述人员关系外,士兰微与士兰创投无其他人员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由于自身资金需求,士兰微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5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同时,其一致行动人士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5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7日,士兰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4日,士兰微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6,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66%,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士兰微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士兰微、士兰创投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士兰微持有安路科技股份11,627,683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2.906%;士兰微一致行动人士兰创投持有安路科技股份11,627,683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2.906%。士兰微和士兰创投合计持有安路科技股份23,255,366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5.81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7日,士兰创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安路科技股票2,000,500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0.50%。本次权益变动后,士兰创投尚持有安路科技9,627,183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2.406%。

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23日,士兰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安路科技股票1,249,866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0.312%。本次权益变动后,士兰微尚持有安路科技10,377,817股,占安路科技总股本的2.594%。

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之外,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签署时间:2023年3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签署时间: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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