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03月30日 03:03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3-00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证监局、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号主要内容

我局在对你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与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年12月、2019年4月开始由刘红山实际控制,刘红山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的弟弟;公司 2019年至 2021年与上述两家运输公司发生运输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分别为 2, 641. 76 万元、4, 311. 56 万元、 5, 140. 29 万元。 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将上述两家运输公司认定为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 财会 [ 2006 ] 3 号)第二条、第四条及第十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 ,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 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21) 》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公司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三十日内提交整改报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 ( 2020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66 号 )第十一条,该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主要内容

我局在对你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与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4月开始由刘红山实际控制,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的弟弟;公司2019年至2021年与上述两家运输公司发生运输交易金额(合并计算)分别为 2, 641. 76 万元、4, 311. 56 万元、5, 140. 29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未将上述两家运输公司认定为关联方,相关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一一关联方披露》 (财会[ 2006 ] 3 号)第二条、第四条及第十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 ,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1)》)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董事长刘鹏达、总经理魏亮、董事会秘书刘飞舟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第四条规定,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上述信息,对任期内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你们于2023年3月31日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北大街71号)接受监管谈话。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一条,该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并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公司 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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