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国际业务方面,中信建投国际积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及客户拓展能力,增加资产管理规模。在2023年港股和中资美元债市场均经历了市场大幅波动的市场情况下,中信建投国际稳扎稳打,在符合风控要求的规范下稳健运行,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业绩良好。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开发优质新客户,增加资产管理规模,确保业务稳步向前发展。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国际的资产管理类业务规模约为10,510万美元,其中债券类投资管理规模约为570万美元,平衡型基金管理规模约为1,940万美元,专户管理规模约为8,000万美元。

2024年发展展望

2024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打造全能型资管机构为目标,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和投研人才培养,推动研究成果向优秀投资业绩转化,聚焦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深耕渠道服务体系,推动新产品、新策略落地,全面梳理品牌宣传体系,提升品牌认可度。未来,公司将稳步推进资管子公司设立和运行工作,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国际业务方面,中信建投国际将继续积极建立全面的资管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做好海外资产管理业务的服务窗口。

(2)基金管理业务

2023年,公募基金行业受权益市场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但未来依然存在众多机遇。2023年,非货币公募固收基金市场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在投资策略、产品创新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该增长不仅反映了投资者对固收类基金的信任和认可,也体现了基金行业在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方面专业能力的提升。其中,中长期信用债基金依然是市场的主体,其规模和数量均占据重要地位。同时,其他类型的基金,如主动利率债基金和“固收+”基金等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同类型的基金满足了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中信建投基金以公募基金为主营业务,着力在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销售、服务等方面提升市场竞争力,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开拓新业务,不断丰富产品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937.59亿元,其中公募产品管理规模人民币681.52亿元,同比增长20.71%;专户产品管理规模人民币254.94亿元,同比下降44.46%;ABS产品管理规模人民币1.13亿元,同比下降47.22%。截至本报告期末,中信建投基金共管理公募基金54只(含2023年新成立的7只产品),管理规模人民币681.52亿元。在参与排名的47只公募基金产品中有30只排名进入市场前50%,其中19只进入市场前20%、10只进入市场前10%。(数据来源:万得资讯、公司统计)

2024年发展展望

2024年,中信建投基金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努力提升投研能力和投资业绩,扩展和丰富产品线,深耕各销售渠道,加强客户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治理,实现管理规模的平稳增长和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打造专业化与特色化兼具的资产管理机构。

(3)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2023年,我国私募股权市场展现出稳健发展态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并视其为“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资本力量,有力支持了私募股权市场健康发展。

2023年,中信建投资本积极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方向进行布局,持续提升投研能力与投资业绩。2023年,中信建投资本完成项目投资超过人民币40亿元,已投项目中完成上市6单,过会7单。新增备案基金13只,新增备案规模人民币116亿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信建投资本在管备案基金73只,基金管理规模超人民币650亿元。截至2023年末,中信建投资本月均实缴规模位居券商私募子公司第5名(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2024年发展展望

2024年,中信建投资本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使命,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的参与力度,助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展现国有投资机构的使命担当。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指发行首日。)

2(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3(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4.4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4(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5(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9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6(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7(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4.1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8(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9(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7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0(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1(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6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2(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13(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20%),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14(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

15(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6(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给发行人。)

17(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18(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

19(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0(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给发行人。)

21(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2(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给发行人。)

23(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2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4(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二回售给发行人。)

25(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26(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27(采用浮动利率形式,在本期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内保持不变(为3.15%),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期债券处于首个定价周期内。)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7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境内审计机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及其境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在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鉴于此,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金融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毕马威华振及其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管措施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香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的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承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管祎铭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祎铭先生于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管祎铭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女士,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国蓓女士于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国蓓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项目国际准则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乐文先生,2005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乐文先生于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乐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达明先生,1998年取得香港注册会计师和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资格。梁达明先生于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梁达明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毕马威香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系 A+H 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2024年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2.50万元(不包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与2023年审计、审阅费用持平。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情形下,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具体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6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3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994,358,684.26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本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1,939,173,699.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2.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本次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本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该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10名(李岷副董事长、邹迎光董事、闫小雷董事、朱佳董事、王华董事、浦伟光董事、赖观荣董事、张峥董事、吴溪董事和郑伟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常青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拟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595,532,513.72元;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595,532,513.72元;

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人民币595,532,513.72元;

提取公募基金托管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1,608,144.34元;

提取资产管理大集合业务风险准备金人民币16,187,085.82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

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7,756,694,7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939,173,699.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2.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A股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H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和H股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A股2023年年度报告和H股2023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H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二)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2023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情况的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四)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十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境外成员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服务;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上述境内外审计及审阅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2.50万元(不包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2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情形下,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的范围和内容确定具体费用。

该事项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六)关于召集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监事3名(董洪福监事、艾波监事和王晓光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笑予先生主持,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审计2023年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A股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H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和H股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相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编制。其中,A股2023年年度报告和H股2023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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