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9日 05: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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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注1: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公司H股股票代码为“01513”,股票简称为“丽珠医药”。注2:该简称和代码仅供本公司原境内B股股东自本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交易本公司的H股股份使用。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年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壹丽安(艾普拉唑肠溶片及注射用艾普拉唑钠)、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系列产品、丽倍乐(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维三联(枸橼酸铋钾片/替硝唑片/克拉霉素片)、贝依(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丽申宝(注射用尿促卵泡素)、乐宝得(注射用尿促性素)、丽福康(注射用伏立康唑)、瑞必乐(马来酸氟伏沙明片)、康尔汀(盐酸哌罗匹隆片)、参芪扶正注射液、抗病毒颗粒等制剂产品;美伐他汀、阿卡波糖、硫酸粘菌素、苯丙氨酸、盐酸万古霉素、达托霉素、米尔贝肟及头孢曲松钠等原料药和中间体;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及抗核抗体检测试剂盒(磁条码免疫荧光发光法)等诊断试剂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登记公司及香港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东名册记录的数据填列。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名义持有人,本公司无法确认该等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名义持有的股份中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之全资附属公司天诚实业所持有的本公司163,364,672股H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集团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诊断试剂及设备,覆盖了消化道、辅助生殖、精神及肿瘤免疫等众多治疗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集群。本公司视研发创新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研发管线重点关注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聚焦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在辅助生殖领域、消化道领域等原有优势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精神类、肿瘤免疫等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经营布局。同时,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本公司关注前沿技术,加强外部合作,在全球市场积极开展创新业务合作模式,推进国际化布局。

本年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430.04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12,629.58百万元,同比下降1.58%;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53.65百万元,相比上年的人民币1,909.41百万元,同比增长2.32%;若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本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实现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1.35百万元,同比上年的人民币1,880.47百万元,同比增长0.05%。

2023年,本集团各业务板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化学制剂

本年内,本集团化学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70.64百万元,同比下降6.13%,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52.86%。

本集团持续关注全球新药研发领域新分子和前沿技术,基于临床价值、差异化前瞻布局创新药及高壁垒复杂制剂,聚焦消化道、神经精神、辅助生殖、抗肿瘤等领域。报告期内,本公司进一步健全了研发创新体系,优化了临床管理医学、运营相关部门的管理架构,全面覆盖医学研究、临床运营、药物警戒等多维度管理,在研化学药重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具体如下:

微球等高壁垒复杂制剂: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1个月缓释)前列腺癌适应症已获批上市,子宫内膜异位症完成III期临床并提交报产资料至CDE;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1个月缓释)已申报生产并接受注册核查。

其他在研重点项目:注射用伏立康唑(0.2g)、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新适应症(预防重症患者应激性溃疡出血)、布南色林片、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获批上市;雷贝拉唑钠肠溶片、黄体酮注射液、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已申报生产。

一致性评价重点项目:环孢素软胶囊、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及枸橼酸铋钾胶囊均已获批;枸橼酸铋钾颗粒、盐酸哌罗匹隆片已申报。

本报告期,本集团积极落实销售部署:(1)坚持证据营销,强化医学定位,丰富临床证据,有序推进了重点产品的上市后临床综合评价、药物经济学研究等工作;(2)提升核心品种的终端覆盖,以KA(重点大客户)医院、三级医院、重点二级医院为重点终端推广方向,核心品种注射用艾普拉唑钠、马来酸氟伏沙明片、盐酸哌罗匹隆片销量稳步增长;(3)加强了线上线下处方药联动,紧抓院外市场、药店覆盖,品牌知名度、患者满意度进一步提升;(4)跟进医保、招标等市场准入核心工作,报告期内,注射用艾普拉唑钠及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通过国家医保谈判纳入2023年《医保目录》,其中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新增“预防重症患者应激性溃疡出血”报销范围;(5)积极开拓国际化业务,辅助生殖、消化道、精神、抗感染等产品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家的销售和注册工作持续进行。本报告期,本集团化学制剂产品在海外市场获批注册4个、新递交注册12个,其中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已向美国提交注册申请。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化学制剂共有23个品规产品在海外12个国家/地区完成了注册批准。

在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集团持续加强产、供、销衔接管理,不断提升药品生产工艺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报告期内,集团完善了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药物警戒体系,科研、生产和经营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质量管理总部重点检查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药物警戒(PV)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与此同时,本集团不断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宣贯质量文化的主题活动,强化了全员质量风险意识,提升了质量管理能力。为应对激烈的市场格局,本集团全面提升精益化管理,推进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并通过加强对供应链ESG管理,提升供应链的风控能力,配合新产品研发进度,做好产品产能布局和加快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持续提升供货保障能力。

2、生物制品

本年度,本集团生物制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84.43百万元,同比下降79.33%,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0.68%。

丽珠生物继续围绕自身免疫疾病、疫苗、肿瘤及辅助生殖等领域,随着研发项目逐步进入报产及商业化阶段,丽珠生物的质量体系提升及产品商业化进程也在持续加速。

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作为国内首仿品种于2021年获批上市销售,并通过积极开展海外注册相关工作,已于塔吉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获批上市,并于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日利亚递交上市申请。托珠单抗注射液于2023年初获批上市,目前适应症包括类风湿关节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及幼年特发性关节炎(sJIA)。继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获批紧急使用后,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二价(原型株/Omicron XBB变异株)疫苗(CHO细胞)于2023年12月获批紧急使用。

其他重点在研项目进展如下:(1)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处于Ⅲ期临床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已入组超过65%受试者;(2)司美格鲁肽注射液II型糖尿病适应症的III期临床试验完成入组,处于随访阶段,减重适应症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3)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2023年8月正式启动银屑病适应症Ⅲ期临床,为国内首个启动与司库奇尤头对头临床研究的IL-17药物。其Ⅱ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具有起效快、疗效好及疗效维持时间长等临床优势特点,相比IL-17A单靶点药物显示更优疗效。此外,由合作方北京鑫康合申报的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于2023年9月正式启动Ⅲ期临床。注射用利普苏拜单抗(PD-1)已递交附条件上市pre-BLA申报。

随着丽珠生物的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丽珠生物充实了药物警戒、生产质量、产销衔接等相关团队,GMP体系以及产业化能力逐步提升,提升了整体运营能力。

3、原料药及中间体

2023年度,公司原料药事业部持续加强在EHS、质量、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工作,降本增效抢市场。本年度,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3,252.99百万元,同比增长3.70%,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26.17%。

2023年,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和激烈的竞争格局,本集团积极寻找突破口。出口业务三大板块(高端抗生素、宠物驱虫药以及中间体产品)继续深耕细分市场,下半年紧抓市场复苏契机,多个产品继续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前列:(1)高端抗生素产品替考拉宁、达托霉素等受益于下游制剂放量而保持较好增长;(2)宠物驱虫药系列产品米尔贝肟、莫昔克丁、多拉菌素和国际知名动保公司强强联合,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上升;(3)中间体霉酚酸出口深化客户合作,头孢曲松产业链上下联动,均实现稳定增长。国内销售方面,紧抓集采机会,头孢曲松钠和头孢呋辛钠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其它产品如洛伐他汀、阿卡波糖等销量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各生产企业持续夯实了环保、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艺水平、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此外,积极推进国际化注册认证,持续加大海外市场布局,目前高端宠物药氟雷拉纳和阿氟拉纳、抗生素产品盐酸达巴万星已完成工业化验证批生产,正在美国进行注册申报工作;硫酸多黏菌素B也已完成工业化验证批生产,正在同步进行中国、美国、欧洲的注册申报工作。截至2023年底,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共有36个在产品种在103个海外国家/地区完成了167个注册项目,通过国际认证现场检查品种14个,取得有效期内国际认证证书27个(其中:FDA现场检查证书5个、CEP证书14个、欧盟GMP1个、日本GMP3个、墨西哥GMP 1个、巴西GMP 1个、韩国GMP2个)。

4、中药制剂

本年度,本集团中药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744.89百万元,同比增长39.19%,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14.04%。

研发方面,依托本集团在中药领域的深厚积淀和研发优势,围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独家品种的临床定位,重点推进了特色中药新药、经典名方的研发规划和投入。截至报告期末,中药在研项目共10项,其中,“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3.1类”四个产品正在进行复方制剂研究。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快了中药制剂的海外注册进展,荆肤止痒颗粒在俄罗斯获批上市。

本集团持续强化已上市中药制剂重点产品的循证研究,深耕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电商平台等终端市场,持续优化传统渠道和终端结构。报告期内,中药制剂产品在各大终端全线发力:中药肿瘤销售队伍与基层销售队伍深耕细作,参芪扶正注射液在基层市场持续放量,其软袋装产品在级别医院稳定增长;抗病毒颗粒在零售药店与线上推广形成合力,多维度打造产品品牌,两大终端销售增长加速。

此外,四川光大新厂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实现了中药制造的转型升级,在“控风险,保质量,重提升”总体指导下,结合生产运行和成本控制要求,科学、精益排产。报告期内抗病毒颗粒订单充足,本公司加紧生产,充分提升产能保障了供应。

5、诊断试剂及设备

本年度,本集团诊断试剂及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658.97百万元,同比下降8.92%,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5.30%。

2023年,丽珠试剂围绕呼吸道传染病、自身免疫性疾病、重大传染病三大重点领域,持续以点带面进行市场营销工作,建立标杆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营销管理方面,建立重点产品线事业部,加强数字化管理措施,有效提升了三大重点领域的客户占有率。2023年,通过全面的销售与管理工作,在三大重点领域的重点客户占有率有较大提升。本报告期,呼吸道病原类产品销售增长明显。

6、商业发展及职能管理

本集团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通过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等多种方式,在全球积极寻求前沿技术拓展和产品国际化布局机会。本报告期,全球BD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1)品种授权许可引进,拓展了本集团研发管线。2023年,本公司先后引进了消化道领域创新药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CAB)、心血管领域创新药凝血酶抑制剂,进一步丰富了本公司创新药产品布局。(2)在“引进来”的同时,BD团队也在加快自有项目“走出去”的步伐,持续推进本集团产品及管线的国际合作及对外许可授权,积极探索优势产品“出海”,推进全球同步开发。(3)本公司BD团队与研发团队进一步协同,跟踪全球最新的药物作用机制和靶点以及临床应用研究进展,助力研发团队搭建差异化、有竞争力的产品管线布局。

在职能管理方面,重点工作如下: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取得了亮眼的成绩。报告期内,集团MSCI ESG评级获得全球最高等级AAA级,成为中国制药企业首家获得MSCI ESG最高AAA评级的公司。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丽珠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及物资管理,规范和健全了内控运作。三是完善系统化的人才发展机制,在加大内部发掘、培养和提拔青年人才力度的同时,面向全球在医学、药学、生产领域引进多位高端人才,打造关键人才供应链体系。四是优化临床管理医学、运营相关部门的管理架构,进一步完善研发组织构架,研发效率持续提高。五是高度关注员工归属感,本集团及各单位不断优化园区工作、生活设施及环境,积极举办了“乐步、乐跑、登山”、游园等一系列体育活动及团队建设活动,营造“幸福生活、快乐工作”的工作氛围,丰富了员工的业余生活。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保国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拟定支付其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9万元整(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万元整(含税)。若因业务需要,请其提供其他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亿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同意公司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等附属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叁拾亿贰仟玖佰柒拾伍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同意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及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持续性,根据《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继续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3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合理地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客观地评价了公司2023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意控股附属公司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及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意公司及下属附属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继续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及相关组合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交易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9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亿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金额: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615,000,000.00元;

2、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140,000,000.00元;

3、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967,500,000.00元;

4、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364,750,000.00元;

5、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272,500,000.00元;

6、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60,000,000.00元;

7、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665,000,000.00元;

8、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65,000,000.00元;

9、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72,500,000.00元;

10、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000.00元;

11、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000.00元;

12、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7,500,000.00元;

13、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50,000,000.00元;

本次公司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302,97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47,2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附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255,725.00万元。上述担保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404,249.53万元)的比例约为92.78%,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未有除对全资或控股附属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公司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一、授信融资及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附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亿陆仟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

同意公司为下列附属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叁拾亿贰仟玖佰柒拾伍万元整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情如下:

注:1、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古田福兴”)另一股东--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古田福兴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26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徐晓

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诊断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生物制品、生化试剂、医药中间体、保健食品、基因工程产品、化工原料、化妆品、技术转让成果、吸入制剂(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凭前置审批文件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5.12%,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9,321.48万元。

2、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09日

注册地点:珠海保税区联峰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郑滔

注册资本:128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医药制剂、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从事上述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的技术服务、仓储租赁。(以上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66.65%,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19,246.03万元。

3、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06月22日

注册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行政大楼5楼513、515、516、517室

法定代表人:陶德胜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中西药制剂及原料、医药中间体等商品的进出口(具体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4]157号文经营);批发: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1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8.11%,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0.00元。

4、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一路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23988.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药品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兽药的生产(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的制造,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制造,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医药相关产品及健康相关产业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翻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培训服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8.67%,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1,630.31万元。

5、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11月13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温军贤

注册资本:4170万美元

经营范围:药品、原料药、医药制剂中间体、食品添加剂及医药生产用的化工原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的生产、批发、零售;药品生产技术的研发、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外文翻译服务;医疗器械、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厂房、机械设备出租。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5.26%,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8,701.96万元。

6、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注册地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301省道南侧头石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罗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精氨酸;辅酶Q10;卡那霉素的生产、销售;兽药:盐霉素钠、盐霉素预混剂、恩拉霉素;盐酸林可霉素、洛伐他汀;霉酚酸、美伐他汀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厂房、设备租赁。(涉及许可证的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5.93%,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12,439.64万元。

7、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1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外北街56号

法定代表人:蔡信福

注册资本:149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中西药、中西成药,研究、开发新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批发保健品;中成药的生产、技术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未取得前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36.26%,截至2024年2月29日担保余额为6,323.68万元。

8、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韶关市工业西路89号

法定代表人:黄文华

注册资本:6156.10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医药制剂、多层共挤输液用膜制袋、医药原料(以上项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涉证商品除外),各种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营养保健品、各类新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产品内外销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特别准入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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