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9日 03:3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66 公司简称:中国中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98,864,088股,以此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2元(含税)的现金红利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40亿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际上,全球经济走势整体向好,全球“双碳”战略推进和全球绿色能源转型不断加速,为产业发展带来新变化,行业格局带来新调整,市场需求呈稳定增长态势,市场竞争呈现新特点。国内轨道交通装备市场、外资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各类轨道交通投资主体和运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经营意识不断增强,部分区域和一些企业持续加快布局轨道交通全产业链并形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轨道交通行业新业态竞争态势日益凸显。报告期铁路运营迅速恢复,铁路客货运均创历史最好水平。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逐步实施,国铁集团“铁路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铁路现代化”的推进,对干线铁路装备的安全、舒适、绿色、智能的需求更加强烈,城市轨道车辆需求多样化,用户对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舒适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双碳”目标的提出也为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交通和风电、光伏、氢能等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优化业务结构,建立和完善全寿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快向“制造+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为建设制造强国、交通强国贡献“中车智慧”和“中车力量”。

中国中车主要经营: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一)主要业务

1.铁路装备业务

铁路装备业务主要包括:(1)机车业务;(2)动车组(含城际动车组)和客车业务;(3)货车业务;(4)轨道工程机械业务。

面向全球市场,把握国内外铁路运输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以成为世界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目标,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不断满足铁路先进适用和智能绿色安全发展需要,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铁路装备业务平稳发展。持续深化中国中车与国铁集团等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主动融入国铁修程修制改革,充分发挥造、修、服务一体化优势,深耕检修服务后市场,加快铁路装备产品全寿命周期服务能力完善和提升。

2.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

城轨与城市基础设施业务主要包括:(1)城市轨道车辆;(2)城市交通规划设计;(3)城市交通工程总包。

面向全球市场,抓住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新机遇,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打造系列化、模块化、标准化、绿色化的产品平台和技术平台,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巩固和扩大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整体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资本优势、供应链管控优势、成本优势,大力开拓城市交通业务的前伸后延市场,不断向服务领域、机电总包领域、运维领域拓展;规范开展PPP业务,加强项目管控,带动城市轨道车辆及相关业务发展;加快资源整合,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支撑下的“产品+”“系统+”业务发展,提升全生命周期系统解决方案能力。

3.新产业业务

新产业业务主要包括:(1)机电业务;(2)新兴产业业务。

机电业务,以掌握核心技术、突破关键技术、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完善技术平台和产业链建设,促进轨道交通装备等核心业务技术升级,并面向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聚焦关键系统、重要零部件等,加快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新兴产业,按照“相关多元、高端定位、行业领先”原则,强化资源配置,发挥核心技术优势,建设清洁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已形成以风电装备、新材料等业务为重要增长极,光伏、储能、氢能、环保、工业数字、汽车电驱系统及零部件、船舶电驱动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业务为重要增长点的新兴业态。新产业稳步发展,已成为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4.现代服务业务

现代服务业务主要包括:(1)金融类业务;(2)物流、贸易类业务;(3)其他业务。

坚持“产融结合、以融促产”,聚焦主责主业,开展金融业务优化整合,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金融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建设,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产融平台持续发力,综合利用产业基金、境内外资金管理平台,为产业拓展和结构优化提供系统化金融解决方案,促进主业实业发展作用不断增强。发展工业智慧物流服务,拓展工业智慧物流在中车产业链中推广应用,集采范围不断扩大。持续推进“中车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车供应链管理电子采购平台优化发展,中车“宜企拍”按照“专业、开放、创新、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优化升级,实现“业务+管理”功能。

5.国际业务

落实中国中车“十四五”国际化经营发展规划,加快平台公司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平台公司、子企业和境外公司的作用和积极性。坚持市场为王、业务先行,稳增长、强效益、促改革、优结构、激活力、增动力,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和新产业业务国际市场领域。按照“轻资产、重效益、可持续”理念,推进境外绿地投资、合资合作等各项工作开展,完成了“五个转变”,一是从市场营销理念向为用户创造价值理念转变;二是从单一子企业营销产品向总部组织子企业营销系统解决方案转变;三是从事中、事后营销产品向事前营销方案转变;四是从营销部件向营销子系统、营销模块转变;五是从单纯的营销产品向营销“产品+”转变。践行“本地化制造、本地化采购、本地化用工、本地化维保、本地化营销”的“五本模式”,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充分发挥海外研发中心作用,不断提升行业影响力和话语权。

(二)主要产品

(三)经营模式

主要经营模式:依靠企业自身所拥有的技术、工艺、生产能力、生产资质、独立完成轨道交通装备、清洁能源装备产品的制造、修理、研发生产及交付。

1.生产模式:由于轨道交通装备、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单位产品的价值较高,其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这种生产模式既可以保证避免成品积压,又可以根据订单适当安排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一般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主要采取“统一管理、两级集中”管理模式,即大宗物料和关键零部件由公司汇集各子公司的采购申请,形成集中采购计划,由公司进行统一集中的供应商管理评估、采购价格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并进行集中订购和集中结算。其他物料等,由子公司根据生产要求制定采购计划,通过集中组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实现集中采购。无论是公司还是子公司的集中采购要统一在“中车购”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完成,实现中车采购业务公开、透明以及可追溯性管理,确保生产原料供应及时,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发挥行业技术优势,构建和完善各种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以响应用户需求、提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产品和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国内外用户招标或议标活动,通过投标和严格的商务谈判签订供货合同并形成订单,保质保量按期生产,最终实现销售。

4.产业链分布情况: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研发基地;具备以高速动车组、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等主机企业和清洁能源装备整机企业为核心、配套企业为骨干,辐射全国的完整产业链和生产体系。

5.价值链分布情况:公司产品价值主要分布在以生产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普通客车、货车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修理和清洁能源装备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为核心价值,以金融、类金融、融资租赁产品为补充的全方位轨道交通装备和清洁能源装备价值链分布体系。

6.科技创新模式:公司坚持“探索一代、预研一代、研制一代、装备一代”的创新思路,由以应用为中心的单一产品开发向基于技术平台的谱系化产品开发转变,形成“技术集中研究、产品联合开发、能力共建共享”的两级研发管理模式,逐步建成“开发、协同、一体化、全球布局、自主可控”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两纵两横一贯通”的创新格局。

(四)行业地位

中国中车作为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连续多年轨道交通装备业务销售规模位居全球首位。中国中车积极践行交通强国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并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主动适应新的环境新变化,抢抓市场机遇,加快结构改革和转型升级,努力在业务布局、市场拓展、科技创新、改革创新、管理提升、产融结合、党建“金名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地位更加巩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95,727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160户。

注2:截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公司A股股东户数为574,618户,H股登记股东户数为2,152户。

注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50,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72,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0%,中车集团持有的公司177,863,000股H股均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车集团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9,188,8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45%。本次增持的相关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的公告。

注4: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50,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72,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0%。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车集团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9,188,8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45%。本次增持的相关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的公告。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截至报告期末,中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50,441,250股,包括A股股份14,572,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40%。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中车集团决定自2023年10月3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9,188,8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车集团持有公司A股股份14,587,578,250股,H股股份177,863,000股(登记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名下),合计持有公司14,765,441,250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45%。本次增持的相关计划及进展详见公司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1月23日的公告。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2.62亿元,增幅为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12亿元,增幅为0.50%。2023年12月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4,717.92亿元,增幅为6.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9.73亿元,增幅为3.83%,资产负债率为58.35%,比年初增加1.55个百分点。2023年,公司新签订单约2,986亿元,其中国际业务新签订单约584亿元;期末在手订单约2,703亿元,其中国际业务在手订单约1,127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A股) 编号:临2024-011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担保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 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拟对下属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1,283.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6.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 本次部分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银行综合授信等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1,283.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233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企业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的担保额度可在上述233亿元人民币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74.7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企业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的担保额度可在上述74.7亿元人民币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3、公司所属一级子公司、上市公司、中国中车(香港)有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160.3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方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担保方为同一方的,可在其担保总额度内遵循有关规定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折合人民币815.2亿元人民币,其中全资子公司260亿元人民币,非全资子公司555.2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实际签约主体在公司内部的股权级次,部分母公司担保可能会由一级子公司签署。

5、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对上述担保计划中全资子公司之间或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在该类担保总额度内可以遵循有关规定相互调剂。

7、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拟对融资融信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为468亿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93.7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174.3亿元人民币。

8、由于上述担保计划总额度达到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须将上述担保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见附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认为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该等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该等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36.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5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01.0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3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2亿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8%。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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