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2,179,159.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3.5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饲养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发包主体,公司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与农业分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按照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费用自理。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第二季度高于其他三个季度,主要受种植行业特点和种植环节因素影响,农用物资销售集中在4?5月春播阶段,致使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高。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低于前三季度,主要因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后进行农业基础设施维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导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形成亏损。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高于后三季度,主要为农业分公司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在春播前完成承包费、农用物资订购及代收费收现工作,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第一季度集中反映。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增加7.83亿元,增长18.37%;实现利润总额11.11亿元,同比增加1.53亿元,增长15.94%;实现净利润10.84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14.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4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增长9.0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6.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1亿元,增长5.73%;负债总额13.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亿元,增长9.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75.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6亿元,增长4.39%;资产负债率16.08%,较上年末增加0.56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代行):马忠峙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0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视频的方式。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马忠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马忠峙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期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马忠峙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董事高建国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计提应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欠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关于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

以基本年薪作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即:2023年度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基本年薪×1.88×1.50。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80%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

2017年3月10日,中南建设区块链农业发展(深圳)合伙企业与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黑龙江北大荒区块链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粮味道”),自成立以来经营业务未能达到预期,连年持续亏损,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配合其控股股东实施清算后,督促控股股东将善粮味道依法注销。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4:3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 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0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宪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2,382,258.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业绩以及对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82,179,159.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3.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0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及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马忠峙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至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长的补选和后续相关的选举工作。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卫东,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奇,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连续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奇和项目合伙人宋卫东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宋卫东、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2023-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考2022年价格并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9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相关管理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遴选2023-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标机构为中审众环,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开招投标结果,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可以续聘。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公开招投标结果定价。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仁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期审计费用合计280万元。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前期及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马忠峙先生、董事王守江先生、董事高建国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此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4票)赞成通过此事项。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化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饲料、粮食、农业机械设备、农副产品;农产品加工(加工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贸易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毒品)。

2.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应天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87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新华街江滨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中草药种植;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水生植物种植;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装卸搬运;粮油仓储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肥料销售;休闲观光活动;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服务;畜牧机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河道采砂;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饲料生产;食品生产;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3.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培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建三江前进农场油脂厂路南701区前进综合楼23幢010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谷物种植;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土地整治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农业机械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灌溉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化肥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用薄膜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气象观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池销售;导航终端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装卸搬运;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停车场服务;包装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标准化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销售代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4.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黑龙江省双峰农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肥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报废农业机械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肥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5.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朗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管理局局直4委学府路8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智能农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油料种植;花卉种植;豆类种植;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薯类种植;豆及薯类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用薄膜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土地整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木材销售。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木材采运。

6.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玖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场部第013调查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大数据服务;润滑油销售;粮食收购;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作物栽培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收割服务;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农业机械租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农用薄膜销售;谷物种植;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农业管理;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7.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允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8.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公司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卢一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9.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曙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载人类:航空医疗救护、航空护林、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个人娱乐飞行;其他类: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通用航空货运、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销售农产品,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4-01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和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对应收款项及出现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155.65万元,包括公司总部计提9,872万元;八五六分公司计提32.04万元;麦芽公司计提208.5万元;鑫亚公司计提1,043.11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总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公司总部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72万元,其中:计提对参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632万元;计提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减值准备7,240万元。

1.计提对参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结合参股子公司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化公司”)合资项目处于停滞的现状及下步合资合作情况等因素,拟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632万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对浩化公司投资账面价值18,589.89万元,其中:投资成本50,437.34万元,损益调整-19,892.45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1,955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6号)结果,按照股权评估价值16,973.5万元及目前实缴出资比例94.02%,测算该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15,958.48万元,拟对其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632万元。

2.计提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减值准备

截止2023年末,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抵债房产账面原值41,819.6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348万元,账面价值28,471.66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9号)结果,按照评估价值21,474.06万元(不含增值税)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相关税费242.66万元之后,测算该抵债房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1,231.40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7,240万元。

(二)八五六分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23年,八五六分公司有机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水稻面积223亩,种植品种为齐粳10。5月初,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八五六分公司签订《有机水稻收购合同》,收购价格为7.03元/公斤。由于有机水稻种植受病虫草害影响,实际产量为78吨,实际种植成本为86.87万元,高于按照合同价格计算的可变现净值为54.83万元,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4万元。

(三)麦芽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麦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麦芽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8.5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5万元、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112万元;秦皇岛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万元。

1.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哈尔滨平房工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8.5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30218号)结果,截止2023年末,麦芽公司哈尔滨平房工厂共有60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该60项资产账面原值4,711.13万元,累计折旧2,859.57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988.10万元,账面价值863.46万元,评估价值为806.59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11.48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795.11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68.5万元。

(2)计提海拉尔房产减值准备16万元。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41号)结果,截止2023年末,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状元花园小区2套房产(建筑面积255平方米)账面原值442万元,累计折旧75.34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14万元,账面价值252.66万元,评估价值为239.31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7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36.61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16万元。

2.麦芽公司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41号)结果,截止2023年末,位于肇东市城区北一区忠信国际小区的4套抵债房产(建筑面积491.08平方米)账面原值432.88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13万元,账面价值319.88万元,评估价值为210.53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2.38万元之后,测算可收回金额为208.15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112万元。

3.秦皇岛麦芽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秦皇岛麦芽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7 号)结果,截止2023年末,秦皇岛麦芽公司共有11项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该11项资产账面原值4,346.59万元,累计折旧1,284.0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180.12万元,账面价值1,882.38万元,评估价值为1,882.70万元(不含增值税)。按照评估价值扣减处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相关税费12.28万元之后,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870.42万元,拟计提减值准备12万元。

(四)鑫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鑫亚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43.11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69.8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0万元;计提抵债房产减值准备223.22万元。

1.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

截止2023年末,鑫亚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5,311.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241.11万元,净额69.89万元。截至目前,只有一套轮候查封的财产且该财产被执行回可能性极小,另无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本年拟对69.89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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