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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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50,393,576.3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8,482,494.47元。公司拟以年报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3,117,499,4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80,812,242.08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41.71%。无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属于高端能源装备行业,主要聚焦为能源生产及利用提供高端装备及相关服务,与能源发展联系紧密。

本公司是重要的能源装备研究开发制造集团和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产品和服务遍及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从1994年起连续入选ENR全球250家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之列,在能源装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工业经济的心脏。新发展阶段,我国装备制造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综合实力持续提升,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从2012年28%提高至2022年的31.8%,2023年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8%,较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快2.2个百分点。当前我国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装备制造业加速向中高端迈进,已发展成为全球清洁能源装备技术的主要供应国,“风光氢储”研发制造能力跻身世界一流。未来,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能源电力行业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供给结构持续改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国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非化石能源规模化接入新型电力系统步伐显著加快,对能源装备提出更高要求。煤电兜底保供、系统调节、应急备用等多维价值持续显现,用于调峰保障的气电需求提升,水电因地制宜发展并提出宽负荷、高水头冲击、可变速抽水蓄能等方面需求,核电发展积极有序,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成为电力增长主体,风光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

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地区安全局势复杂多变,能源体系持续深刻变革。本公司作为能源装备领域的重要企业,克服多方面不利影响,锚定“双碳”目标方向,积极抢抓发展机遇,重创新、提质效、促转型,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较好增长。

本公司为全球能源运营商及其他用户提供各类能源、环保、化工等产品及系统成套、贸易、物流等服务,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核电、气电、火电和化工容器、节能环保、电力电子与控制、氢能等高端装备,以及向全球能源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

公司拥有完善的能源装备制造和服务体系,可批量研制100万千瓦等级水轮发电机组、135万千瓦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175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直驱和双馈全系列风力发电机组、高效太阳能电站设备。100万千瓦等级空冷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火电产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水电产品技术总体居国内前列,贯流式、混流式等水电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冲击式水电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具有化工容器、驱动透平、屏蔽泵、管线压缩机等石油化工领域核心设备制造能力,具有废气废水处理、废固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系统解决能力,电力电子及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相关设备和系统技术能力,储能设计和集成能力,构建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燃料电池产品体系,形成了氢获取、氢储存、氢加注、氢使用全环节整体解决方案。针对新能源市场商业模式变化,公司以装备制造产业落地等方式获取一定资源并带动设备销售、平滑装备制造行业波动带来的影响、促进新技术新产品验证和应用、持续优化产业区域布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6.77亿元,较上年增长9.6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0亿元,同比增长24.2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82%,比上年同期增加1.3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1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印度辛迦塔里项目债权的议案

关于核销印度辛迦塔里项目债权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核销印度辛迦塔里项目债权及相应坏账准备11,076,920美元,并按程序办理,该核销事项对当年损益不产生影响。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并经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已经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董事会审议批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总裁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和提议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A股股份或H股股份各自数量的20%的A股和/或H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日期止:1.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2.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开展,同意将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4月20日起12个月),一般性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此外,公司拟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关于建议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相关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十二个月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自2024年4月20日起十二个月)。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外的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自2024年4月20日起十二个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董事俞培根、张彦军、宋致远、刘智全、孙国君在本议案中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公司其余董事已确认并无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关系。

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出具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事项为前提。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1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核销印度辛伽塔里项目债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实施印度辛伽塔里项目债权核销行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核销债权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开展,将上述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自2024年4月20日起12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事项为前提。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一致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50,393,576.32元。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17,499,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480,812,242.08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2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8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外的其余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均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自2024年4月20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本次延期事项尚需分别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高效、有序的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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