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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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05:0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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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名称:

2、听取《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议案披露情况:

(1)除议案3和12外,上述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议案3和12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第7项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需普通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10、11、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五名、监事两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神州数码资本市场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05411

传真:010-82705651

联系人:陈振坤、孙丹梅

Email:dcg-ir@digital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九号数码科技广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神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9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第10、11、1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4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3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载明“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1,783,006.53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27,309,834.35元。按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2,730,983.44元后,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39,052,023.1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本公司合并可供分配利润为3,561,485,442.58 元,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113,905,202.31元。

根据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公司拟以披露日前最新总股本669,581,48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6,002,125股后的653,579,3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91,496,392.33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现违反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变更数云融合实验室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监事会同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分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程序,公司控股股东郭为先生拟提名孙丹梅女士、徐跃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另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丹梅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跃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十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孙丹梅,女,1977年出生,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北京群柏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部高级总监。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激励高级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孙丹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跃,女,1987年出生,获辽东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2016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审计部专业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专业总监。

徐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6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38.9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2,770.3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12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B0324)。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99.3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299.3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4,471.0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4,784.33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313.33万元,为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和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4年1月23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合肥神州信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神州信创(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和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异系支付相关的发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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