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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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占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操作,若使用保证金操作,则投入的保证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债务融资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五)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灵活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不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依托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达到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目的,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并将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以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以具体业务经营为依托,是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利率风险,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防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中的各项风险,切实做好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4,960,436.5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55,058.02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说明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55,058.02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4,296,302.35元,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0元。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在子公司层面开展,虽然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报告期公司各子公司合并利润为负,子公司新项目建设正稳步推进中,需要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的情况,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分配。公司一贯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努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未分配利润,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注:本报告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2,500万张,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9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2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77,358.49元。

截至2023年1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848.8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953.04万元;于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9,895.8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0.00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411.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手续费、一般户支付发行费用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5,953.04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79.2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1月1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46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将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9,489.6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将不超过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兴业塑化和兴佳新材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置换支付承兑汇票共计50,997.0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者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三房巷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注2: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于2023年7月投产,本期实现销售收入379,969.67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足一年。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计划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等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资金相应计入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并提供抵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售后回租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种类、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或借款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包括以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或相互间的资产或信用进行抵押、质押,关联方提供担保。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拟抵押、质押资产的情况概述

公司拟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专利权等资产抵押和质押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不超过60亿元。

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增加营运资金、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确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形势预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关联董事卞惠良、卞永刚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

1、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

2、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

3、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

4、江苏兴业聚化有限公司

5、江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6、江阴兴盛塑化有限公司

7、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

8、江阴海伦化纤有限公司

9、江阴丰华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10、江苏三房巷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11、江阴碧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2、江阴运伦化纤有限公司

13、江阴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以上各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各方均能履行约定,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主要为包装材料,采购价格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主要为采购的电力、天然气、油品等。电力的价格参考政府指导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天然气的价格按照上游天然气价格基础上加管输费及合理利润,最终价格结合上游气源的采购价格、供气距离、天然气季节性供需紧张程度等,双方协商确定;油品的价格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主要为销售PTA、电力、蒸汽等。PTA的价格参考CCF(中国化纤信息网)月度均价和国内主流PTA供应商合同结算价为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及下游客户订单情况确定价格;电力的价格参考政府指导价,经双方协商确定;销售蒸汽,参考政府指导价,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主要为仓储费等,提供仓储服务,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主要为污水处理费、加工修理费、运输服务等,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主要为出租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金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人租入资产,主要为承租关联方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运输设备、码头及港口设施等,租金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

关联人许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其商标,许可费为人民币0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服务,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有利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发挥资源效益,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并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品种: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等商品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及场所: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

● 交易金额: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和政策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二)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等商品期货品种。

(三)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及场所

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

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6、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期货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同时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的畅通。

4、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并按照相关制度下达操作指令,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紧跟市场,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产品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江苏三房巷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严格防控套期保值业务中的各项风险,切实做好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0092 转债简称:三房转债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路1号三房巷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房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他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时-11时,14时-16时。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510-86229867

传真:0510-86229823

邮箱:jssfx@sfxj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23

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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