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3月29日 03:3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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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6,157,662.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5,641,672.80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3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2,539,558.1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5%。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时代新材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所涉及的多个业务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弹性元件产品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减振、桥梁与建筑减隔震等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轨道交通减振全套方案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国内第二,是国内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叶片制造商之一,是全球少数具备聚氨酯叶片批量制造能力的企业,风电减振市场持续保持国内第一,风电联轴器市场份额首次超越进口品牌,位居榜首;在全球汽车减振细分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聚酰亚胺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工业与工程、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减振降噪、车体轻量化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工业与工程产业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减振降噪、桥隧与建筑减震隔震、工业减振与传动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风电产业主要从事风电叶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业务;汽车产业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减振降噪与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高性能聚氨酯、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先进纸基材料、有机硅、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业务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75.38亿元,较上年同期150.35亿元增加25.03亿元,增幅为16.65%;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6亿元,较上年同期3.57亿元增加0.29亿元,增幅为8.30%。2023年公司风电和汽车零部件板块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客户结构优化以及降本增效等工作,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杨治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刘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78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15.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0%。2024年度,公司计划完成营业收入不低于1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3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2,539,558.12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胡海平先生、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胡海平先生、冯晋春先生、张向阳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33.30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越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弘辉科技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湖南弘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辉科技”)的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及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对弘辉科技的持股比例由33.3660%稀释到32.55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管理者2023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关联董事彭华文先生、杨治国先生、刘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其他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三、十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8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6,157,662.2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5,641,672.8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5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3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2,539,558.12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相关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含所属

控股子公司,下同)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相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2024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约14.3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3,000万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6,000万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7,954万元人民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为0,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4.3亿元。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

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3月27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申请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折合人民币约为14.3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3,000万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6,000万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7,954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产品及进口物资主要以外币计价,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真实的背景,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下跌风险。

(二)交易金额

2024年度新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折合人民币约14.3亿元,其中美元外汇额度不超过13,000万美元、欧元外汇额度不超过6,000万欧元,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7,954万元人民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年初存量余额为0,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4.3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风险能有效评估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简单易管理的外汇衍生产品。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而导致金融衍生业务损失的风险。

3.信用风险:因代理机构、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衍生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4.财务风险:因配套资金规模安排不当,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或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亏损时,由于保证金账户中资金无法维持金融衍生工具头寸,而导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持有者不能以合理的价格迅速平仓或该工具转手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6.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公司定期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外汇合同相关的规模及收付款节点相匹配,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4.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资金保障方案等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此类交易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外汇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或“毕马威华振”)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毕马威华振在2021-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意见,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度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拟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收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4万元,与2022年审计费用一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费用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毕马威华振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月 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越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越南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子公司”)

● 投资金额:拟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720万元(折合约100万美元)

●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相关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投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

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风险:本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但在未来实际

经营过程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越南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代新材”)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越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720万元(折合约100万美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越南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设立越南子公司的相关事宜。越南子公司成立后将负责时代新材风电叶片越南工厂的生产运营,成为辐射海外的重要基地,负责时代新材越南风力发电叶片生产及运维业务。

本投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

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越南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国家:越南

法定代表人:李棒、孙永彬

注册资本:720万元人民币(折合约100万美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制造。

以上信息以境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越南子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监事1名,由股东任命;设总经理1名,由股东任命,管理层其他副总经理数量根据公司发展需求设定。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成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发展规划,越南子公司成立后将负责公司风电叶片越南工厂的生产运营,成为辐射海外的重要基地,有利于完善风电叶片产业在海外的产业布局,提高产品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本投资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行政机关关于资金出境及对外投资的相关批准、备案手续,同时还需获得越南行政机关关于外商投资许可、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备案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与境内外行政机关保持密切沟通,持续跟进相关批准和备案的进程。

2、市场风险:本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但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如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越南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情况,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张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丁有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现金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4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风险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合理的分析,监事会同意该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四、五、十、十一、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合作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33.3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899.60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6.2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是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2024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预计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 8.1 亿元人民币,对于被担保企业使用授信额度办理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2、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境内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折合31.9 亿元人民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预计的范围之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

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被担保方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该公司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9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05%,全部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第十五条、《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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