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3: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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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28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煤炭》及《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

说明:以上商品煤销量、收入、成本等数据不包含公司自用。

二、煤化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三、煤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消耗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18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对2024年初至3月20日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确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方先生、周四新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对2024年初至3月20日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确认。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68,500万元,其中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68,500万元,关联方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及利息收支合计金额为80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情况如下:

1.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3,812.9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2023年度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及利息收支合计金额为465,475.2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关联方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40亿元,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40亿元,2024年度预计关联方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及利息收支合计金额为8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鉴于公司关联方数量众多,预计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与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对于淮北矿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在预计的同一类型关联交易总额度内各关联方可做适当调剂。

截至2024年3月20日,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32,411.72万元,关联方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贷款余额及利息收支合计金额为314,186.80万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与关联方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产品、物资,提供或接受劳务、加工修理及金融服务等。

定价依据:有国家价格的,直接适用此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19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4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按每张100元票面价值平价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936.7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063.3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22]230Z0260号)验证。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542.19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424.24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639.3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0,784.8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3,639.06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04.7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9,000万元,上述两项合计为53,704.78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65.72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股份和淮矿股份全资子公司碳鑫科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淮矿股份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淮矿股份、碳鑫科技会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20条规定,淮矿股份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16.68万元转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专户,用于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2.公司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专户支付上海证券报可转债信息披露费1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542.19万元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4,424.24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3,639.37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842号)。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639.37万元。具体详见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8)。2022年10月,公司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工作,置换金额共计43,639.37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淮矿股份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详见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9)。2022年10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9月25日,淮矿股份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专户。

2.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甲醇综合利用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因募投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淮矿股份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详见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2023年9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3,000万元暂时补充淮矿股份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淮矿股份已归还24,000万元至甲醇综合利用项目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9,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6.3.20条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公司可将其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且可免于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鉴于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已完成,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8万元转入募投项目“甲醇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甲醇综合利用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17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4,512,656.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90,615,825.1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2,651,786,518股,依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51,786,518.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0%。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陶忽图煤矿等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21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周卫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卫金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安监局局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卫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周卫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卫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周卫金先生担任公司安监局局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安全生产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卫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二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安监局局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周二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周二元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周二元先生简历

周二元,男,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起历任芦岭矿通风区技术员,瓦斯办主管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组织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通风副总工程师;2017年2月起历任祁南矿防突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20年7月起历任童亭矿党委副书记、矿长,通防地测部部长;2022年6月至今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芦岭矿党委副书记、矿长。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22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董事及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乔飞先生、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的辞职报告。

公司董事乔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乔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因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超过3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乔飞先生、黄国良先生、刘志迎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本次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圣先生、王敏先生、李桂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姚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姚圣先生、王敏先生、李桂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姚圣先生、王敏先生、李桂臣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其中姚圣先生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具备较为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取得会计学教授职称。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投票选举。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姚圣,男,1978年4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会计学教授。2004年7月至2018年9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任、教授;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1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7月至今兼任江苏鸿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敏,男,1979年6月生,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3年11月,历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13年11月至今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从事化工产业及项目规划与咨询。

李桂臣,男,1980年9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采矿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从事矿业工程研究;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流动项目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教授。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及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如有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章节和条款编号变化、相关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的调整等,未逐一进行对比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最终以工商登记备案的结果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决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如有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章节和条款编号变化、相关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的调整等,未逐一进行对比列示。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编号:临2024一029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hbco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至4月15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zqtzb@hbco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焦道杰

电话:0561-4955888

邮箱:zqtzb@hbco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985 股票简称:淮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0088 债券简称:淮22转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淮22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日

● 赎回价格:100.277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4月3日

● 最后交易日:2024年3月28日

自2024年3月29日起, “淮22转债”停止交易。

● 最后转股日:2024年4月2日

截至2024年3月28日收市后,距离4月2日(“淮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日为“淮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淮22转债”将自2024年4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淮22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4.1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277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淮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连续16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12元/股的130%(即18.36元/股),根据《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淮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淮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淮22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淮22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淮22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淮22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16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12元/股的130%(即18.36元/股),已触发“淮22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4年4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淮22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淮22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77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为0.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年9月14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4月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0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202/365=0.277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77=100.277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登记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淮22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淮22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淮22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4月3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淮22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自2024年3月29日起,“淮22转债”停止交易;2024年3月29日起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收市前,“淮22转债”持有人仍可按照14.1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淮22转债”将停止转股。

截至2024年3月28日收市后,距离4月2日(“淮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日为“淮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4年4月3日起,公司的“淮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淮22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277元/张(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22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淮22转债”的居民企业,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100.277元(税前),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 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100.277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自2024年3月29日起,“淮22转债”停止交易;截至2024年3月28日收市后,距离4月2日(“淮22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3个交易日,4月2日为“淮22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淮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二)投资者持有的“淮22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淮22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277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淮22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淮22转债”二级市场价格(3月28日收盘价为116.033元/张)与赎回价格(100.277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淮22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61-4955888

特此公告。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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