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9日 04:4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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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上述《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023年12月04日,公司将2022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7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5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将上述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发布《修改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用途》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H股于2018年9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扣除交易费等开支后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245.7百万港元(约人民币4,618.8百万元)。于2023年9月30日,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中尚有约人民币17.7百万元并未使用(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尚未使用所得款项)。由于本公司已支付完毕所有H股上市开支,因此,公司决定修改该等尚未使用所得款项的用途,将其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上述H股上市的结余募集资金占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0.38%,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该项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东风矿区:受2021年初山东省两起金矿安全事故的影响,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东风矿区于2021年1月底至3月底停产进行安全检查;且东风矿区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东风矿区采矿许可证到期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后未能延续导致停产。在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批复后,东风矿区于2022年12月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复产。在以上停产期间东风矿区项目无法开展施工,因此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风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已经正常进行生产和基建施工,采矿权范围外的探矿权需待采矿权扩界完成后才可继续进行建设。

2、蓬莱矿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的齐家沟矿区采矿权、虎路线金矿区采矿权、齐家沟-虎路线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矿权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新一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亦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及蓬莱区政府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金矿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调整方案》,蓬莱矿业的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扩充为“燕山整合区矿区”,由蓬莱矿业收购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2个矿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3个矿权,将其与蓬莱矿业的现有全部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待取得新的采矿证及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展矿区项目建设。受上述因素影响,蓬莱矿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蓬莱矿业的采矿权变更申请已递交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预计2024年取得燕山整合区采矿证,计划于2025年启动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山东黄金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山东黄金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3,944.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02%。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香港公司的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69.15%,接近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生产运营、项目建设、境外并购及存量融资到期置换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进行融资,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安排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安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安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授权公司及香港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相关担保事宜。

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认缴):453,114.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

2.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香港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香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美元的担保(含截至2024年3月28日存续的担保金额),担保用途是为香港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和反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安排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授权公司及香港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担保事宜。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由香港公司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融资审批,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香港公司为生产运营、业务发展及置换到期贷款而向金融机构贷款,公司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采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方式,有利于提高香港公司融资效率,能够促进香港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香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从未发生贷款逾期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为满足香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总额为18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77,064.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7,9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总额为350,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的总额合计2,054,964.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15.27%,净资产的62.11%。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6,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93,944.8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76,50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96.0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计1,328,245.8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资产总额的9.87%,净资产的40.15%。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31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 投资金额: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含)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60%。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金控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及金控集团谋求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金控集团2024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含)4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3.6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使用的资金为金控集团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金控集团及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金控集团及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金控集团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委托理财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金控集团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严格规定投资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审批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风险监测与防范、预警及止损、信息披露及投资退出等方面的管理,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金控集团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应赎回等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金控集团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控集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金控集团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依据金融工具准则,金控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金控集团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1.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5月7日投资的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万元,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规模6,000.00万元,投资期限4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1,869.91万元,期末资产净值906.79万元,确认损失963.1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2.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4月21日投资的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规模22,650.00万元,投资期限5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7,840.35万元,期末资产净值4,955.34万元,确认损失2,885.0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3.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7年12月18日投资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万元,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45,000.00万元,投资期限6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862.33万元,期末资产净值511.25万元,确认损失351.0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处于退出过程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4.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9年3月19日投资的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16.50万元,济南东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总规模30,216.50万元,投资期限4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8,026.43万元,期末资产净值7,509.49万元,确认损失520.9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处于退出过程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因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在具备资质的境内外交易场所,主要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与公司产品同类的流动性较强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5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占用的保证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始终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为目标,将风险控制摆在第一位,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以黄金开采为主业,拥有勘探、采矿、选矿、冶炼(精炼)和黄金产品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产品有黄金、白银等,商品价格的变动会给公司经营效益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由于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及地缘政治动荡加剧,国家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等)的调整和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等都会对商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利润。为规避因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和风险,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场所开展的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主营业务面对的价格波动存在强相关的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公司开展的期货及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可有效实现对冲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的效果。

公司用于开展此项业务的资金安排合理,确保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2024年拟开展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5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占用的保证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主要为金融机构授信)。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1.自产黄金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占用的保证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2.其他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占用的保证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银泰黄金的交易金额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的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且动用的交易保证金金额在任意时点均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银泰黄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银泰黄金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号)。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最高合约价值及占用的保证金及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包含上述银泰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以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情况。

(五)交易方式

1.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合法交易所进行场内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

2.场外交易对手方及其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场内衍生品的高度标准化,场外衍生品相较于场内衍生品具有灵活度更高的优势,可以更加贴合公司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可减少衍生品交易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

3.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在海外有自产黄金,由于境内外黄金市场存在价格差异,境内交易所相关品种无法满足公司境外业务的需求,为了规避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公司部分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业务拟在境外开展。

4.交易品种:公司主要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与公司产品同类的流动性较强的交易品种。

5.交易工具: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选用的工具主要有期货、远期、期权合约。

(六)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七)授权期限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始终以降低价格波动风险为目标,将风险控制摆在第一位,但由于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杠杆特性,且具有被操纵的可能以及价格波动始终无法准确把握等原因,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基本面发生变化,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出现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操作风险: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资金风险:由于交易保证金不足可能导致所持仓位被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出现故障,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或交易规则因不可抗力发生不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变更,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6.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尤其是境外衍生品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战争、经济和法律变动因素影响,或因场外产品流动性缺乏、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授权管理,将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未经允许不得越权超限交易。

2.公司制定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自产黄金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业务审批程序、操作执行、风险管理要求与监督检查等内容,形成了有效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

3.公司上线交易信息化管控平台,并设有专业的清算风控人员,持续跟踪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价格变动及交易额度使用情况,及时评估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业务人员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启对应的风险预警机制。

4.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以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等合法交易场所开展场内交易;场外衍生品交易选择的交易对手方是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规避交易相关的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运用多种金融衍生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可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期货和其他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2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250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等监管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年报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25号)。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26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国内及H股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审计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27号)。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有效。内控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评价中肯,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风险。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3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暨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28号)。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公司对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2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港)”)。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分别担任公司2024年度A股和H股财务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内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上述执业记录对信永中和事务所无重大影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A股年报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聘任境外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人员讯息/业务讯息

信永中和(香港)由中国北京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于2005年合并后正式成立。信永中和(香港)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在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信永中和(香港)由管理合伙人卢华基先生及各具不同经验及专业资格的执业合伙人管理。信永中和(香港)是一家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认可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为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及GEM上市的公司、国际及中国企业的附属公司以及香港中小企业提供审计业务。

信永中和(香港)是信永中和国际的成员所。

截至2023年12月31止,信永中和(香港)拥有从业人员约450名。香港上市公司年审客户8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交通运输、仓储物流、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谨遵监管机构对专业责任保险的要求。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香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香港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信永中和(香港)也根据相关要求跟企业的审核委员会沟通独立性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及独立复核合伙人均是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认可的注册上市实体核数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480万元,包括A股财务报告审计费、H股财务报告审计费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费。2024年度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业务量的变化,审计费用将进行动态调整,所有费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到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拟不高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以及信永中和(香港)具备相关资质,且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境内外会计准则要求,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A股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4-02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明确规定单项交易(租赁和弃置义务等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适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的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税项负债和资产。该项修订应当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下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下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自1975年起发布并陆续修订的22项国际会计准则(IAS)、15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17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IFRIC)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增加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21年5月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及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下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下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合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含二级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

● 投资金额:证券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占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02%。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本次证券投资单日最高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统称“金控集团”)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给金控集团及公司谋求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金控集团2024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含)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02%。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为金控集团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金控集团及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金控集团及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合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网下打新、战略配售等。具体风险等级视产品而定。

(五)投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证券投资单日最高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金控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证券投资决策与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证券投资二级市场时应以价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证券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规避、控制投资风险;

3.金控集团配备了专业证券投资团队,负责证券投资具体操作及日常管理事宜,定期复盘证券资产的投资进度、收益情况及退出安排;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控集团进行证券投资,在严格遵循风险防控措施及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能够充分发挥金控集团有关平台资源优势,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金控集团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4-03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金租赁

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或“公司”)为规避因黄金租赁业务中黄金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锁定租赁成本,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174.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中的套期保值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租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为目标,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因黄金租赁业务中黄金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锁定租赁成本,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基于黄金租赁业务的具体开展情况,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年度黄金租赁计划,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拟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74.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授信为主),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场内交易场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衍生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黄金延期、黄金远期、黄金掉期和黄金期货。

2.场外交易对手方及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拟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场外黄金租赁套期保值业务。由于场外衍生品相较于场内衍生品具有灵活度更高的优势,可以更加贴合公司黄金租赁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并可减少衍生品交易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

(五)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

(六)交易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自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业务中的套期保值交易始终以规避黄金租赁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为目标,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一定风险:

1.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风险。

2.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出现故障,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3.其他风险:相关业务可能受到全球政治、战争、经济和法律变动等因素影响,或因交易对手方违约等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授权管理,将规模严格控制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内,未经允许不得越权超限交易。

2.公司已建立起黄金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进行交易,可以规避交易相关的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可以达到锁定租赁成本的效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黄金租赁与套期保值组合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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