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02:3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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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并

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8,79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5,000万元债权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医管”)为朗姿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0.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0.6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以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销售服装、日用品、鞋帽箱包、五金、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仓储服务;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中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朗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

3、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其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4年4月16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935.87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1,194.3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0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78,794万元(此处总金额与总余额的统计为剔除多方担保时重复计算的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朗姿医管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申东日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翁洁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标记情况;上表中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已质押股份情况”和“未质押股份情况”中涉及的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申东日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且本次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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