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华海药业: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财联社4月19日电,华海药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董事长李宏、总经理陈保华、首席财务官张美、董事会秘书祝永华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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