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0日 06:50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123,077.70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染料产量已占据全球总产量的70%以上,中国不仅是最大的染料产出国,也是最大的染料需求国和出口国。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21年-2023年国内染料总产量分别为83.5万吨、81.2万吨、88.3万吨。从染料的下游市场来看,随着国家稳增长、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纺织服装终端需求持续回暖,印染行业生产恢复向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1-12月,印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印染布产量较上年增长1.30%,但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34.1%。目前国内染料行业竞争激烈,盈利水平处于近几年的相对低位。

公司中间体产品所处的行业相对稳定,近年来行业中虽有少量新增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尚未有明显变化,公司中间体产品销量较上年仍有一定的增长,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全球市场,公司依然稳居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目前主营以染料、助剂为主的纺织用化学品业务和以间苯二胺、间苯二酚为主的中间体业务,在全球市场中处于龙头地位,上述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是公司收入、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染料和助剂主要用于纺织物的印染;间苯二胺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染料、芳纶、间苯二酚、间氨基苯酚等;间苯二酚主要用于橡胶粘合剂、合成树脂等。

公司主营的染料、助剂业务,采购模式为由所属事业部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由销售部门结合市场销售形势及客户订单计划,制订生产计划,合理、有序生产。销售模式分国内和国外两市场,在国内主要沿用经销商运营和直接销售相结合模式,国外销售模式以终端客户直接销售为主。公司主营的中间体业务部分原材料由其自身根据生产情况采购,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染料和中间体下游行业需求不足,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价格进一步下探,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行业利润率下降。公司主营的染料业务在激烈的竞争中继续发挥行业龙头优势,保持稳定的市场份额;中间体业务目前虽有少量新进入产能,但市场竞争格局未有明显变化,无论在国内还是全球市场,公司依然稳居行业龙头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6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静安区山西北路77号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阮伟祥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号)。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总额较2022年度下降19.18%。2023年度董事薪酬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目标考核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未能达到,因此不计提考核奖。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较2022年度下降26.43%。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如下:确定2024年度考核基数目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亿元(较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4.31%),完成该基本净利润目标的,按不高于3%的计提比例提取基本考核奖,完不成基数目标净利润的按比例下浮计提比例,超额完成部分在20%范围内的,按不高于5%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超20%以上部分按不高于10%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具体奖励比率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明年的年度董事会上审议考核结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该考核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目标考核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号)。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号)。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更选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免去卢邦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选举贡晗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1、调整董事津贴

由每年5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2万元人民币(税前)。本事项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三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由每年12万元人民币调整为15万元人民币(税前)。本事项三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由六名其他董事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平均发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调整后津贴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08,123,077.7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97,600,009股按规定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8,932,962.75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4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第(三)项的规定,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三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一致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因此,同意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仅对与关联方可能产生1,000万元以上的交易作出金额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3栋1单元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仁成,注册资本:97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塑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涂料、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水产品、保健品、煤制品、安防器材、沥青、蓖麻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品种详见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贡晗持股15%而构成关联关系。

2、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金木,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除外)(凭有效《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3、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闯,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冷轧产品、特钢产品、冷硬产品,热镀锌产品,彩涂产品及氯化亚铁铝的生产和销售;回收鲁兹纳工艺产生的氧化铁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而构成关联关系。

4、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1号楼5单元253室H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长征,注册资本:1,711.4696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20.1047%的联营企业而构成关联关系。

5、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水兵,注册资本:3,874.760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磺化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间接持股25%)而构成关联关系。

6、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陆斌,注册资本:127,618.0904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总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总股本8.6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利用其采购优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2、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的一家公司,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3、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附近,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4、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有其一定的市场渠道,公司销售树酯产品给该公司以拓展市场。

5、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内,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6、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商业银行,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发放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二)定价政策

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09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60亿元的授信额度。

● 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主要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6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346.02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3.24亿元,未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62.78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对18家控股子公司核定的担保额度为260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对10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6.77亿元人民币。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共计九家,目前均受公司控制,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苏娥,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染料制造和销售等,注册资本23,916.837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2,313.43万元,净资产67,736.5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81,914.96万元,净利润2,152.31万元。

2、浙江捷盛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5号,法定代表人何豪华,经营范围硫酸、发烟硫酸、液体二氧化硫、液体三氧化硫、亚硝酰硫酸、硫磺、亚硫酸钠、水蒸汽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22,708.19万元,净资产58,328.9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3,945.57万元,净利润1,696.46万元。

3、浙江龙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高怀庆,经营范围染料制造和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注册资本354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05,995.40万元,净资产287,698.5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06,243.03万元,净利润7,350.05万元。

4、浙江鸿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陈景,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和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1,141.26万元,净资产 -740.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175.95万元。

5、上海通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洪朱路18号,法定代表人蒋小峰,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模具、检具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汽车悬架系统技术、汽车配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钢材销售等,注册资本3,5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52.5%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8,265.48万元,净资产 -18,800.3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6,851.84万元,净利润 -5,638.47万元。

6、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泰路41弄4-8号,57弄2-6号1006室,法定代表人卢邦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062,606.26万元,净资产298,161.8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0.00万元,净利润 -1,510.63万元。

7、上海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8号31F01-02室,法定代表人彭文博,经营范围染料及染料助剂、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3,650.19万元,净资产8,626.5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4,750.81万元,净利润1,661.98万元。

8、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高怀庆,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分散染料,染料、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批发业务,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7,742.35万元,净资产2,150.1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207.32万元,净利润 -2,101.75万元。

9、德司达LP(DyStar L.P.):注册地址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 19801, USA,经营范围Production and Sales,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24,365.29万元,净资产34,782.3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8,973.10万元,净利润 -16,691.32万元。

10、浙江科永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何豪华,经营范围染料制造和销售、合成材料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注册资本1,51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33,044.22万元,净资产45,768.3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60,181.78万元,净利润5,627.04万元。

11、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红十五路9899号,法定代表人单月惠,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专用化学品制造和销售等,注册资本148,476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9,364.72万元,净资产262,837.3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6,798.59万元,净利润-21,617.61万元。

1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法定代表人刘玉枫,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注册资本8,42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956,035.97万元,净资产1,050,326.5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89,288.87万元,净利润97,806.07万元。

13、浙江安诺芳胺化学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15号,法定代表人刘玉枫,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和销售等,注册资本339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77,936.86万元,净资产188,925.2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6,933.39万元,净利润12,930.43万元。

14、浙江德司达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至远路2号,法定代表人汪仁良,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减水剂、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外),注册资本136,000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79,661.18万元,净资产144,621.3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6,650.00万元,净利润3,626.38万元。

15、德司达染料分销有限公司:(英文:Dystar Colours Distribution GmbH):注册地址 Am Prime Parc 10-12, 65479 Raunheim,经营范围丹宁生产和欧洲地区染料销售,注册资本25,000欧元,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4,301.97万元,净资产70,044.5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4,067.37万元,净利润-6,493.79万元。

16、德司达新加坡有限公司[英文:Dystar (Singapore) Pte. Ltd.]:注册地址 80 Robinson Road #02-00Singapore (068898),经营范围与分销纺织染料助剂相关的业务,注册资本14,730,000新加坡元,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91,323.19万元,净资产281,945.4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04,920.28万元,净利润19,207.58万元。

17、德司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239号1幢2层206室,法定代表人徐亚林,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专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国际贸易等,注册资本390万美元,该公司系徳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62.43%的股份。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3,051.25万元,净资产35,527.4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393.31万元,净利润1,922.13万元。

18、桦盛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创业街9号25楼03室,法定代表人阮伟祥,经营范围投资和贸易,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953,663.49万元,净资产1,047,450.9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47,345.42万元,净利润13,471.29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方,若存在下属子公司的,则其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的数据,净资产、净利润均为归属于母公司数据,币种为人民币。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10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6.7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3.3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1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历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成员建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12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 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注册并择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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