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02: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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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具体收益受实际出售股数和出售价格影响,交易所形成的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交易所形成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最终数据为准。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8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沈佳盈:2023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圣诺生物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昇辉科技雄帝科技华源控股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中控技术、宋都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翔股份、昇辉科技、雄帝科技、华源控股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博威合金、济民医疗、中控技术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华翔股份、昇辉科技、雄帝科技、华源控股2020年度审计报告。

庄晨晨:近三年,未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彭宗显:2023年,签署洁特生物赛意信息炬申股份领湃科技聚胶股份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万通智控、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赛意信息、炬申股份、领湃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赛意信息、开普云、领湃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奥普家居、圣诺生物、华星创业、健盛集团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天健为公司提供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 130 万元、 25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155 万元。公司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投入人力及同业间的费用水平决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符合承接审计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项目的要求,天健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5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 2024 年 4 月 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 10 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Fang James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 Fang James先生和一致行动人方胜康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方胜康先生 2024年度的薪酬,方胜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吴兴杰先生 2024年度的薪酬,吴兴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刘文龙先生 2024年度的薪酬,董事刘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李井奎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顾林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顾林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赵刚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赵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方胜康先生2024 年度的薪酬,方胜康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吴兴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吴兴杰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吴兴杰先生和一致行动人Fang James先生、方胜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文龙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刘文龙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李洁女士 2024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工程师张心予先生 2024 年度的薪酬。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 2024 年度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 5,000 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 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关于拟处置金融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6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 2024 年 4 月2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订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

会议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鲁华峰先生 2024年度的薪酬,监事鲁华峰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 2024 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王翠华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曾海平先生 2024年度的薪酬,监事曾海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根据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 2024 年度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为 1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1,089,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制定分红回报规划是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诉求,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的制度性安排,规划科学合理,执行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27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元(含税)。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回购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3,918,821.19元,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01,337,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14,739,000 股,以余额386,598,0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9,278,400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99.99%。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09,278,40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9.99%;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84.99%,达到50%以上。鉴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0月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加大现金分红总额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可持续发展及投资者合理回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4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董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议案8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监事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 年5 月7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7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话:0571-88177925

传真:0571-88172888转1213

邮箱:aupuzqb@aupu.net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 21 号大街 210 号

邮政编码:310000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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