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05:16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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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行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汽车行业的发展以及行业环境、政策导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汽车行业

1、行业基本情况

2023年度,中国汽车进入3,000万辆时代。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我国汽车产销总量已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60%,在“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2、新公布的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以上政策主要通过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采购等多种措施,从政策角度促进乘用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已经明确,未来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进一步提升。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

汽车零部件行业为汽车整车制造业提供相应的零部件产品,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一般由发动机(或动力电池)、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部分组成,汽车零部件各细分产品由此衍生而来。

在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快速演进和供应链格局重塑的大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稳步发展,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也带动了汽车零部件向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方向拓展。

(三)细分领域:铝压铸行业

汽车行业是铸件最大的应用领域。随着节能减排的需求及国家环保政策逐渐加严,汽车轻量化成为世界汽车发展的潮流。由于铝合金具有减重效果好、安全性能好等突出优点,成为汽车轻量化目标的主要应用材料。轻量化要求越来越高,对铝合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大。目前铸造铝合金约占汽车用铝量的77%,根据国际铝业协会数据:中国汽车单车铝铸件需求量将由2016年的86千克增加至2030年的130千克。轻量化的需求为铝压铸零部件企业带来了发展的机遇。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及黑色金属类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的传动系统、引擎系统、转向与刹车系统、热交换系统以及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系统等。

公司也是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的积极践行者,公司于2013年开始与德国西门子合作开发电驱动相关业务,后相继与其他客户拓展了电控、电池等相关领域零部件的业务。

公司注重全球化布局,在江苏南京、安徽马鞍山、欧洲匈牙利等地设有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2、主要产品和主要客户

(1)主要产品分类: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零部件:电机壳体组件、电控壳体组件、电池构件、车载充电器壳体组件等;

新能源电气化底盘零部件:电子驻车执行器等;

燃油车动力系统零部件:发动机正时零件、自动变速箱阀体、电磁阀零部件、离合器零部件、变速箱齿轮等;

燃油车底盘零部件:转向零部件、制动器零部件等。

(2)主要客户分类:

新能源客户:特斯拉、弗迪动力(比亚迪旗下企业)、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宁德时代、华为、蔚然动力(蔚来旗下企业)、重庆青山(长安旗下企业)、威睿(吉利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采埃孚、法雷奥-西门子、舍弗勒等。

燃油车客户:蜂巢传动(长城旗下企业)、博世、博格华纳、法雷奥、大陆、马勒、马瑞利、舍弗勒、麦格纳、蒂森克虏伯等。

3、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以销定产,接受客户委托后,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和盈利。

对于新开发产品,公司通过新产品、新项目的同步开发取得客户的订单,根据客户的需求组织生产。该经营模式下,需对新产品、新项目进行开发验证后转移至生产环节进行生产,需要经过准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的全部过程,然后按照成熟产品的流程组织生产和销售。

对于成熟产品,公司运作部根据评审后的订单制订具体的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据此组织开展采购、生产活动。

4、市场地位

公司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稳定成长性的优质汽车零部件公司,是国内拥有一定经营规模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之一。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业协会未发布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及企业产值等数据。公司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电气化底盘,以及中高端燃油汽车的动力系统、底盘等,在自动变速箱阀体、发动机钢制正时零件、电机壳体组件等细分产品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5、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密切关注汽车行业的发展变动趋势,重点发展汽车传动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优势领域的业务,拓宽公司产品线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增长驱动力包括:

①在传统汽车零件市场的进一步渗透。以传动零件(阀体等)为代表的核心产品,经过多年的终端市场检验,以优良的工艺、精密的设计、良好的直通率获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在行业内已形成一定范围的竞争优势,并获得国内知名新能源汽车厂商(用于其混动车型)、长安、长城等多家整车厂的直供订单,提升了市场和客户的渗透率;

②电动化飞速发展带来的广阔市场前景,经过几年的技术和研发的铺垫和经验积累,新能源汽车零件近年业务获得快速发展,获得了诸多新能源业务的客户项目定点,在未来将逐步导入量产,并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

③大型压铸技术突破带来的新业务。公司制定了大型压铸技术的研发计划,将主要布局于新能源“多合一”铝合金压铸件、电池构件及车身构件领域。

6、业绩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2023年度,公司经历亏损,主要受公司新建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固定成本及费用较大影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5亿元,同比增加22.37%;营业成本21.36亿元,同比增加35.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5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525,855.29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决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 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自2022年3月22日(转股开始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985,000元“泉峰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43,141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增加了43,141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了43,141元。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股份总数由26,133.2061万股变更为26,137.5202万股,注册资本由26,133.2061万元变更为26,137.5202万元。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动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还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4年4月23日,已实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573.01万元和4,920.70万欧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安徽”)、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LLC.(以下简称“泉峰欧洲”)的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如下:

注:上表1亿欧元的担保额度以2024年4月23日汇率计算“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本次额度及授权生效后,将涵盖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及授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LC.

1、公司名称:Chervon Auto Precision Technology (Europe) LLC.

2、注册地点:匈牙利布达佩斯

3、授权代表:章鼎

4、注册资本:12,000欧元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加快推进在手新项目的量产,实现营业收入5.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3%,其中新能源业务收入2.87亿元,占比已达56.94%。

利润方面,受前期资本投入较大而规模效应尚未显现、利息支出增长较快、处置部分资产产生损失以及业务季节性波动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但公司报告期毛利同比改善明显并转正。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潘龙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文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亚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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