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6日 21: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新能源汽车业务概述

新能源汽车业务的核心产品是车载零部件,包括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两个车载电源产品及以车载充电机OBC、车载DC/DC变换器为核心,集成了功率分配单元PDU或其它控制器模块的三合一或多合一高压电控系统级产品。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汽车。与传统汽车相比较,新能源汽车增加了三大核心部件,分别是:“电池”总成:指电池和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总成:指电动机和电动机控制器;高压“电控”总成:包含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加热器、电动压缩机、无线充电模块和其他高压部件,其中车载充电机OBC和车载DC/DC变换器为系统的核心模块。

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总成部件结构图

(2)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概述

氢能与燃料电池业务的核心产品主要为大功率DC/DC变换器产品(行业常规命名为DCF),以DCF为核心的辅助电驱、电源模块,及高压配电模块组成的系统总成类产品。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燃料电池乘用车、客车、专用车(中卡、重卡等)和燃料电池机车等。

氢燃料电池是将氢气和氧气的化学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装置,可应用于道路交通、轨道交通、船舶运输、航空航天、工程机械等场景。

公司燃料电池汽车配套产品包括:DCF(DC/DC For Fuel-cell)、PDU(高压配电单元)、DCL (HV-LV DC/DC)、MCU(空压机电机控制器)、OBC(双向11KW OBC)等其他的控制器,这些产品通常以二合一、三合一、四合一、六合一等系统总成产品的方式交付给客户。

燃料电池系统的拓扑结构

(3)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概述

公司凭借在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开发上所取得的技术领先成果和行业经验积累,以及多年全碳化硅的产品应用经验,全新开拓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板块。

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产品是地面装备,包括大功率直流充电桩模块、地面直流超级充电桩系统产品,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所有纯电动、插电式混动汽车的快速充电,及光伏储能,将覆盖轨道交通、新能源产业、工程装备等领域。

(4)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生产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充电机、高压“电控”总成、大功率充电产品以及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专用产品DCF等。各主要产品简介如下:

备注:以上硬件产品包含以汽车行业Autosar架构为基础的嵌入式软件,以及适应智能网联汽车行业的信息安全模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变更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解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公司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