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21:33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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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5,453,416.42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03,587,198.93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食品产业是“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重要民生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食品制造业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变动影响相对较小,除逢重大节日有小幅波动外,经营活动全年没有明显的季节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推进、食品需求刚性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食品加工业仍将保持平稳增长,产业规模将稳步扩大。

我国是第一粮食生产大国,也是第一粮食消费大国。随着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我国粮食产业经济迈入新发展阶段。“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在此背景下,粮食深加工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提质上档的重大机遇期。

公司主要产品为谷朊粉、食用酒精、食糖。

1、谷朊粉

谷朊粉主要从小麦粉中提取,是一种高蛋白食品原料,广泛用于面包、面条、素食产品和其他食品的加工中。

从国内市场看,小麦是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小麦种植面积较大,为我国谷朊粉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原料基础。我国谷朊粉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要集中在河南、河北以及山东等地区。

2023年谷朊粉市场价格高开低走,受出口订单减少,原料价格下跌,叠加国内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谷朊粉市场出现明显分化,整体价格下行,优质产品价格因其一定的稀缺性受影响较小,普通产品价格则出现明显波动。

展望2024年度,随着全球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和植物蛋白食品需求的增加,谷朊粉作为一种重要的植物蛋白来源,其长期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产品价格也将跟随需求回暖逐步回升。短期小麦价格的波动可能影响谷朊粉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供应。同时,谷朊粉作为出口依赖型产品,人民币汇率、国际形势变化及政策调整也可能对其价格和需求产生影响。

2、食用酒精

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是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而得的供食品工业使用含水酒精。食用酒精的用途很广,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精、染料、燃料等,也可用作环保溶剂,在国防化工、医疗卫生、食品工业、工农业生产中都有广泛的用途。与此同时,我国的食用酒精出口量也在连年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食用酒精行业的发展。

总体来说,酒精制造业仍然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市场需求量将持续增长。

3、食糖

食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食品加工行业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原料。制糖是以甘蔗、甜菜等为主要原料,通过一系列的工艺流程,生产食糖以及相关副产品。它是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甜蜜体验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制糖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白糖、红糖、冰糖、糖浆、蜜糖等,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糕点、调味品、医药等多个领域。糖不仅是提供能量的重要物质,也是调味和改善食物口感的重要成分。制糖行业作为食品工业的重要支柱,不仅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了巨大的经济价值,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甜蜜的享受。

全球糖产业呈现高度集中趋势。北半球的主要产糖国包括欧盟、泰国、印度和中国,而南半球主要以巴西为代表。

国际市场,2023/24榨季,巴西食糖生产工作尚未结束,印度和泰国已经迎来生产季。受益于甘蔗丰产以及甘蔗制糖比提高,预计2023/24榨季巴西糖产量达到4,400万至4,600万吨,并且市场对巴西4月将开始的新榨季食糖产量前景也存在丰产预估;另外印度和泰国1月开始生产节奏将加快,一季度国际市场贸易流趋于宽松。

据中糖协产销简报:截至2024年2月底,2023/24年制糖期(以下简称“本制糖期”)甜菜糖厂已全部停机,甘蔗糖厂已有收榨。本制糖期全国共生产食糖794.79万吨,同比增加3.48万吨。全国累计销售食糖377.85万吨,同比增加41.37万吨;累计销糖率47.54%,同比加快5个百分点。

2023年四季度国内迎来新的制糖季,新糖陆续上市,叠加国际糖价下跌影响,白糖市场价格出现下跌回落。2024年一季度恰逢国内糖厂生产高峰期,工业库存量也将达到峰值。国际市场方面,印度和泰国处于生产季,糖市贸易流相对宽松。国内外市场难寻利多支撑,预计2024年度一季度白糖价格仍将维持当前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谷朊粉、食用酒精、食糖的生产和销售,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子公司裕维生物。

(一)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

1、主要产品

谷朊粉:

谷朊粉是以小麦或小麦粉为原料,将其中的淀粉或其他碳水化合物等非蛋白质成分分离后获得的小麦蛋白产品。谷朊粉又称活性面筋粉、小麦面筋蛋白,主要成分为蛋白质,含量约75%-85%,是营养丰富的植物蛋白资源,此外还含有谷氨酸、谷氨酰胺、脯氨酸等多种氨基酸以及淀粉、纤维、脂肪和矿物质等成分。具有粘性、弹性、延伸性、成膜性和吸脂性,是一种优良的面团改良剂。谷朊粉广泛用于面包、面条、方便面的生产,也可用于肉类制品中作为保水剂,同时也是各种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生产中重要的优质蛋白添加物、高档水产饲料的基础原料。目前国内面粉生产企业还把谷朊粉作为一种高效的绿色面粉增筋剂,将其用于高筋粉、面包专用粉的生产,是增加食品中植物蛋白质含量的有效方法。另外,谷朊粉具有质地均匀、机械性能强、相对不溶于水、可降解、与生物相容等优势,还可在可食性包装膜生产中广泛应用。随着人们饮食消费升级,谷朊粉市场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展。

食用酒精:

酒精,学名乙醇。乙醇不仅是重要的基础化学品,也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可用于制造饮料、香精、消毒剂等。无水乙醇可以作为汽油添加剂即燃料乙醇来使用,能够有效改善汽油品质,大幅减少车辆污染物排放。食用酒精又称发酵性蒸馏酒,主要是利用薯类、谷物类、糖类作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等处理而得的供食品工业使用含水酒精。食用酒精可以勾兑白酒;用作粘合剂;硝基喷漆;清漆、化妆品、油墨、脱漆剂等的溶剂以及农药、医药、橡胶、塑料、人造纤维、洗涤剂等的制造原料,还可以作为防冻剂、燃料、消毒剂等。

2、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裕维生物总资产为34,849.35万元,净资产8,327.97万元,营业收入58,195.60万元,净利润为2,912.27万元。

3、主要业务模式

(1)盈利模式

裕维生物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谷朊粉、食用酒精业务,主要通过将面粉加工为谷朊粉和食用酒精,对外销售取得其在加工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增值。

(2)采购模式

裕维生物采购的原料主要为面粉。

采购流程主要包括:销售管理部门根据在手订单及时向采购部门反馈采购需求,采购部门结合生产、仓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发货到公司后,经品控部门检验后由物流仓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据及合同支付相关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在日常管理中,裕维生物制定了供应商准入制度,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档案库。在启用新的供应商之前,裕维生物会检查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三方检测报告等资质,并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测等方式对其进行评估,如供应商资质完备、生产经营正常、原料品质可靠、加工能力较强、供应稳定,方可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目前,裕维生物主要产品为谷朊粉、食用酒精。主要生产安排,系结合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订货情况、安全库存量、人员、设备管理要求等安排生产计划。

产品生产的主要流程包括:销售部门根据合同订单,联系生产部门进行排产;沟通技术部门确认工艺配方;生产部门提前备料;品质管理部门对来料面粉进行接收化验,产品的生产与过程检验;合格产品入库,产品出库质检及出库。

(4)销售模式

谷朊粉、酒精作为大宗工业品,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是“经销+直销”的销售模式。对于不同客户,裕维生物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裕维生物优先保证资质信誉较好、订货批量较大客户的供应,同时兼顾中小用户的订货需求。

(二)母公司食糖业务

报告期内,母公司制糖业务主要以原糖委托加工业务为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79.35万元。

业务模式:公司经商务部审批,取得原糖配额进口指标。由于数量较少,公司委托符合条件的制糖企业加工。制成品由公司选择客户自主销售,赚取利润。公司食糖业务主要以与其他糖企合作委托加工原糖为主,受原料限制,业务规模较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论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4-02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4-02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其议定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能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的制订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较为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3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编号:临2024-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具体内容同日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24-023)。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六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刘建雷、苏理、王鲁琦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一一11:30,下午2:00一一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董月源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震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黄原胶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黄原胶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3-00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按计划施工建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有序推进中。

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同意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存在不确定性;发行方案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延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美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震宇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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