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21:38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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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一贯秉持“服务循环经济、打造绿色生活”的企业使命,始终坚持“拼搏、求实、创新、敬业”的企业精神,致力于成为服务全球市场的再生资源加工装备制造商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运营商。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再生资源加工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近年来,公司在不断巩固行业地位的同时,积极布局再生资源运营业务,打造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为主线,下游废钢铁、稀土回收料、以及其他金属、非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并持续探索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拓展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电梯零部件高端制造”、“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和“稀土磁材”四大业务板块。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业务板块

再生资源加工装备产品主要包含各类金属破碎、液压剪切、金属打包、金属压块等设备,各类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以及报废汽车拆解设备。产品应用于再生资源产业的国家循环经济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废钢加工配送中心(基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环卫等行业。

再生资源运营业务主要以废钢加工及贸易、报废汽车综合回收利用为主。控股子公司东海华宏和迁安聚力两大废钢加工配送基地,通过对回收的社会废钢进行分拣、破碎、去杂、打包等专业化处理,能够直接为钢厂提供优质废钢炉料。子公司北京华宏、东海华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北京华宏拥有军队退役装备报废资质。公司形成了从报废机动车拆解装备生产,到回收企业整体解决方案设计,再到报废机动车资源化利用的完整产业链。

2、电梯零部件高端制造板块

全资子公司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电梯精密部件的制造商,是一家专业从事电梯智慧交互的国际化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人机界面、智能楼宇、多媒体、按钮等系列产品。威尔曼与迅达、通力、日立、蒂升、上海三菱等世界一线整梯品牌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亚非南美欧等区域市场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卓越的服务。旗下控股子公司苏州尼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电梯安全部件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电梯提供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限速器、张紧装置、液压缓冲器、安全钳等。

3、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

公司主要是对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以及报废的废旧磁性材料进行回收再利用,生产高纯度稀土氧化物,主要产品是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镨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钬等,被广泛应用于钕铁硼磁性材料、计算机、通讯设备、三基色荧光粉等高科技领域。

4、稀土磁材业务板块

稀土永磁业务是公司围绕稀土产业,向下游应用领域进行的延伸布局,通过子公司中杭新材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稀土永磁材料(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产品和烧结钕铁硼磁钢成品)可用作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电机、工业驱动电机等各类永磁电机磁钢零部件、核磁共振设备磁钢零部件、以及磁选设备、电子产品、包装等各类磁钢零部件。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

1、再生资源装备及运营板块

公司是国内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设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综合一体化的提供商,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公司拥有各类大型高精密度数控生产设备300余台/套,以及先进完备的精密质量检测设备和质量检测手段;拥有多项先进核心专利技术,具有废钢破碎生产线、大型龙门式废钢剪断机、废钢打包机等高端设备生产能力。公司是“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华宏牌”资源再生利用专用液压机被评为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多次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江苏省科技支撑项目”和“江苏省成果转化项目”。2023年,获评“国家绿色工厂”,“Y81系列液压金属打包机” 获得“江苏精品”认证。子公司东海华宏、北京华宏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东海华宏废钢加工基地被列入工信部“废钢铁加工中心配送基地”名单,同时被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授予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示范基地”称号。

2、电梯零部件高端制造板块

威尔曼作为电梯精密部件专业制造商的民族品牌,具有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及安全,已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及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公司通过多年在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环节的多年积累,已和全球电梯八大整梯厂商中的多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迅达、通力、三菱、日立、蒂升等),且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信号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威尔曼融入电梯厂商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并与知名电梯厂商长期合作,为威尔曼的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威尔曼高端制造能力在行业内也处于领先水平,海安制造基地建有7000㎡的十万级净化电子车间和2400平方米的恒温恒湿电子仓库,可以满足不同行业的PCBA生产需要。公司拥有汽车行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20年,威尔曼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2021年,威尔曼被工信部认定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3年,威尔曼先后荣获“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同时还获得了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3A”最高等级认证。

3、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板块

公司所处的稀土回收料综合利用行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在生产规模、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和产业链互补等方面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在江西的赣州地区和吉安地区,建有1座废料前处理基地和3座冶炼分离基地,年可产再生稀土氧化物超12000吨,产能规模行业领先。2020年,鑫泰科技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并被江西省工信厅评为“省级绿色工厂”。 2023年,鑫泰科技、吉水金诚均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称号,吉水金诚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鑫泰科技同时入围江西民营企业100强、江西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

4、稀土磁材板块

稀土永磁材料是电机行业中使用最广泛的永磁材料之一,在以电机驱动为核心的各种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工业电机、航空航天、高铁等领域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2023年,公司在宁波杭州湾投资兴建的“年产4000吨高性能磁性材料项目”顺利投产,并于2023年12月收购了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产能规模突破1.2万吨,公司综合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注:1 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用等级为AA-。本报告期公司可转债资信评级未发生变化。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73,9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8.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14,158.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稀土永磁材料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引进投资者以人民币9,334.00万元认缴子公司浙江中杭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中杭注册资本由1,8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浙江中杭的股权比例合计为65%,浙江中杭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浙江中杭已于2024年1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3、公司子公司浙江中杭于2023年12月与山东烁成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收购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山东烁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山东烁成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梁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净利润-193,510,302.80元,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8,808,814.10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290,054,544.81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2,009,307.8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682,921,521.9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如下:“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股票股利分配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计划,为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角度出发,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和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佑敏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迪威尔(688377)、腾龙股份(603158)、爱丽家居(603221)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单旭汶

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光环能(600475)、华宏科技(002645)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

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华光环能(600475)、宇邦新材(301266)、华宏科技(00264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证天业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主要是本期新增了合并报表范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宏集团”)发生代收代付电费及租赁、与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毗山湾”)发生酒店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70.17万元,预计2024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支出金额不超过1,112.35万元,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品贤、胡士勇、胡品龙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华宏集团

2、毗山湾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宏集团持有本公司34.54 %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2、毗山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士法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宏集团和毗山湾两家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由于江阴市供电局采取分地段按变压器所辖范围收费,而公司与华宏集团共用同一变压器,因此公司每月按照所用电量向华宏集团支付其代垫的电费,同时取得华宏集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江阴市供电局发布的价格,按月结清,期末不存在应付款项余额。

2、华宏集团(甲方)与华宏科技(乙方)拟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满足产能需求,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能力,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向华宏集团租用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按合同约定支付年租金362.35万元(不含税)。

3、华宏集团(甲方)与华宏科技(乙方)拟签订《租赁合同》,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向华宏集团出租土地,按合同约定收取年租金11万元(不含税)。

4、毗山湾对外开展酒店、餐饮业务,公司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接受毗山湾提供的酒店、餐饮服务。接受该服务所支付的对价与毗山湾提供该服务给其他非关联方价格一致,无明显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该项交易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8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6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最高成交价为7.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3,268,3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胡品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吾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吾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胡品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吾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吾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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