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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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21:43 上海证券报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思斌、胡健、王卫明、洪益琴、赵建标、胡建宏、徐利红、方军伟、张新利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联系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3.联系人:胡建宏、潘建波 电话:0571-6479302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

迁建提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15.98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相关风险提示: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外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政策、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需要,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的议案》,同意在大洋基地新建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1万吨/年甲酰化新材料、3000吨/年TMDD、2万吨/年异佛尔酮、1万吨/年乙撑胺系列产品、1万吨/年叔丁胺、1万吨/年环戊酮等;以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预计总投资15.98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该项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7-09-24

注册资本:18558.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法定代表人:应思斌

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香料香精、化肥(仅限氮、钾肥及复合肥)、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管道的设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械制造、加工,化工设备安装(凡涉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

(二)建设地点:大洋基地

(三)投资金额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5.98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和融资等方式。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1万吨/年甲酰化新材料、3000吨/年TMDD、2万吨/年异佛尔酮、1万吨/年乙撑胺系列产品、1万吨/年叔丁胺、1万吨/年环戊酮等7个装置区、共计8条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五)项目建设期:项目分2期建设,建设期各2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夯实主业,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外市场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项目审批、融资政策、融资环境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项目审批及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后续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产品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存在未来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产能扩张,产品供需关系发生变化的风险,存在项目投产后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上述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 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卫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认为:公司预计 2024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双赢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化股份《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化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一:GIVAUDAN SA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受市场波动影响;

注二:GIVAUDAN SA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借款。

二、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奇华顿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6915百万瑞士法郎、总资产 11128 百万瑞士法郎、净资产 3998 百万瑞士法郎、净利润893百万瑞士法郎。(数据自奇华顿年报)

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17501.2万元、总资产 44382.2万元、净资产37522.1万元、净利润2898.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370.22万元、净资产11,793.11万元、净利润-184.04万元。(数据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Givaudan SA(奇华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49%股权。建德市白沙化工有限公司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卫明关联亲属胡益飞担任总经理的公司。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子公司浙江新耀循环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建德市大洋同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52,619,759.41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4,259,890.83 元。基于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拟定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85,591,474 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2,394,600股后的股本数183,196,87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243.86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63%。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转债代码:113663 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赵建标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性原则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审计费用1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免收利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利益相关监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2票回避。

17、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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