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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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21:44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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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康缘华威计划委托华威医药进行医药研发,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年度预计与康缘华威新增医药研发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威医药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赵琴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财务总监蔡子云女士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赵琴琴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审核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简历:

赵琴琴,女,锡伯族,198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证券从业、基金从业资格、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证、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中心注册ESG分析师(高级)认证证书。曾任北京正略钧策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裁助理,新疆青格达生态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兼团委书记,五家渠青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主持制定并实施集团型公司管控体系,流程体系,人力资源制度体系等,参与多项公司重大投资并购项目,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熟悉企业并购重组,公司设立,股权转让,解散清算,进场交易等流程规则。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委派担任华威医药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北京时间14: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认真履行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职权,正确行使了监事会职能,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认为: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和转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转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转销资产。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3,051,018.73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955,017,396.10元。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择机购买的单个投资理财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在上述限额内滚存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等)。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2、投资金额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等)。单日最高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审议事项。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进行对比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跟踪自有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4、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银行理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交易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投资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与康缘华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礼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华生物”)拟与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华威”)发生如下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礼华生物与康缘华威截至2023年底累计签订合同9,210.07万元,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为5,597.6万元,其中2017年合同204万元、2018年合同3,270万元,2019年合同2,063.6万元,2023年合同60万元;2023年度实现收入55.10万元,累计实现收入4,914.86万元。2024年预计与康缘华威新增临床服务合同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已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康缘华威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N0N4B8Q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龙眠大道578号

法定代表人:曹亮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康缘华威66.67%股权。

2023年度主要财务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康缘华威33.33%的股份,与礼华生物属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关联方无违约情况出现,也不存在财务重大不确定等项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康缘华威计划委托礼华生物开展临床服务,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500万元。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公允的市场价格。

礼华生物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年度预计与康缘华威新增临床服务合同,目前尚未签订。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礼华生物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该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行权情况,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3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龙生物”)

● 增资金额: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黄龙生物增资3,000万元,增资后黄龙生物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到14,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黄龙生物100%的股权。

● 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企业经营发展、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黄龙生物以现金形式增资3,000万元,增资后黄龙生物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加至14,000万元,公司持有黄龙生物的股权比例仍为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黄龙生物增资的议案》。

(三)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日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研发、生物试剂研发、化学药品研发、现代中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增资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南京黄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增资事项

1、增资方依据2024年4月24日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决定对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

2、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金增资方以现金形式出资。

4、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为:增资方100%;

(2)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为:增资方100%;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现金形式增资,可以加大对黄龙生物自有项目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促进MAH持证、咨询与转化服务业务,促进未来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完成后,黄龙生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增资的登记变更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基本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

历史沿革:希格玛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人员信息:2023年末,希格玛拥有合伙人51名、注册会计师259名,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2024年度公司拟签字会计师为王侠女士和唐志荣先生,从业经历见后。

业务规模:2023年度,希格玛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侠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侠女士、唐志荣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76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6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希格玛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希格玛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1、项目合伙人简历

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7年加入希格玛,1999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5份。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历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34份。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王侠女士简历详见“项目合伙人”。

唐志荣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4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加入希格玛,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5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通知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解释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数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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