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0:03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人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9%,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报告期内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3年,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7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其中,并网风电4.4亿千瓦(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风力发电量8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太阳能发电量29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

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2023年1-12月电源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变化数对比(单位:小时)

(3)报告期内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3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8141.38万千瓦,同比增长8.1%,比上年底增加610.39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606.24万千瓦,火电装机3716.99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3009.51万千瓦),核电装机1166.20万千瓦,其它能源发电装机1651.9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761.7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874.53万千瓦、储能装机15.70万千瓦)。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18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53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为478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13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为7575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25小时。

2023年,全省发电量完成3272.9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6.5%,其中水电完成368.5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8%;火电完成1763.51亿千瓦时(其中燃煤发电154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核电完成854.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风电完成215.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5%;光伏完成70.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7%。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4年1月3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1月19日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网站《2023年12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数据。)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5.7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79.7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1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10.47%;公司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53,291.15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1.74%,继续保持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的较大市场份额和较强竞争力。

2.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3)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亿元,同比减少3.30%;利润总额8.62亿元,同比减少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亿元,同比减少6.91%。

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29.6万千瓦)、光伏发电2万千瓦、生物质热电3万千瓦,报告期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84,294.74万千瓦时,同比减少8.7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闽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联青、温步瀛、许萍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4年度公司和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不含关联存贷款,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7,857.00万元;预计关联存贷款情况:公司预计在关联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在关联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贷款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杨艳、张天敏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信贷计划》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计划,公司计划2024年度新增借款17亿元(含子公司以相应资产抵押或项目收费权质押担保的银行借款、信托融资以及融资租赁),归还到期借款10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信贷计划额度内办理授信和签署相关协议,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预算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修订后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闽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闽能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提议,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9万元(税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次月执行。

独立董事林联青、温步瀛、许萍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系数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系数1,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系数为0.9,具体薪酬发放标准根据2023年度考核情况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郭政、张骏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的减值测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需要提交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 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杨艳、张天敏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交易定价以市场价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关联人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

单位:万元

2、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交易

单位:万元

4、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关联人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

单位:万元

2、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交易

单位:万元

4、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培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马尾区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服务大厅二楼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02,202.58万元,净资产53,661.0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6,998.57万元,净利润-13,721.72万元。

(2)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仲守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餐饮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7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458.06万元,净资产800.9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97.56万元,净利润214.99万元。

(3)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子果

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售电、供电;热力、热水的生产;外购蒸汽、热水的供应、销售以及供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电力工程、热力工程的设计、施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专业修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五金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节能技术咨询;物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国际大厦7层C区1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1,831.02万元,净资产25,023.2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697.89万元,净利润2,087.53万元。

(4)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5,695,622万元,净资产7,133,189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78,631万元,净利润170,053万元。

(5)福建闽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宇

注册资本:120,000万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 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经商务部批准后可依据国家规定对于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三) 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 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五) 承接其投资者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六) 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七)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批发、进出口业务。 (八)汽车批发兼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兼零售;煤炭及制品批发兼零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或代理以上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限制禁止类,不含负面清单内容);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九)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1号楼7层B-12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 798,202.46万元,净资产698,682.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18,172.70 万元,净利润4,746.84万元。

(6)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9,664.5024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1,271亿元,净资产884亿元;2023年度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7亿元,净利润17亿元。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77,419.0751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01,583亿元,净资产8,077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08亿元,净利润77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为依法设立、存续和正常经营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购销商品和接受劳务、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房屋租赁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实际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相关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执行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提请授权事宜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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