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0:0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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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新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学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或“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

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一、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销售方、受托方应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建账管理并实时跟踪。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赵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赵伟: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7年5月至今在公司综合管理部任职,主要负责公司行政管理相关事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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