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18:17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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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1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162,827,815.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6,362,18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选择产品/业务品种、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71.1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919.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6,282.7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636.2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6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8,849.8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91.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7,707.42万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川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江川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平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金平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徐家汇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杨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徐汇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锡骄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闵行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和海通证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不符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849.8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7.88万元。置换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2]200Z0551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6,1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合计人民币21,394.25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15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骄成超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骄成超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骄成超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00Z0156号)。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08,535.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5,447,958.95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114,8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233,022股后的股份总数113,566,97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713,395.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 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孙凯 先生

独立董事:杨晓伟 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至5月21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bt-s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34668757

邮箱:ir@sbt-s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8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

至2024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阳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宏建、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23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3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8)。

(四)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五)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1、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故2022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66.53-1)/(1+0.4)=46.81元/股。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故202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经调整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77.28*(1+0.4)=108.19万股;经调整的预留授予数量=19.22*(1+0.4)=26.91万股。

(二)调整结果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结果如下:

1、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46.81元/股;

2、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108.19万股;

3、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26.91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为实施本次调整及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和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2023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按调整后股本重新计算。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公司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与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主要财务数据的差异:修正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547.09万元,比修正前减少683.45万元,降幅为16.16%。本次修正后的业绩快报其他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前期披露的业绩快报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造成上述差异的具体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奥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奥博”)因与广西杰立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杰立特”)买卖合同纠纷,青岛奥博作为原告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起诉广西杰立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剩余货款,本诉涉案的金额为27,365,874.80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广西杰立特就该案件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涉案的金额为32,787,586.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公司未确认相关收入并计提发出商品减值准备,导致青岛奥博2023年度存在较大亏损已资不抵债,公司将对青岛奥博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予以冲回,进而影响公司递延所得税金额785.95万元,减少净利润785.95万元。

(三)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公司在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中已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任职岗位、责任、专业能力等因素确定,绩效奖金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上述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全体董事、监事进行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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