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8:21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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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分别如下:

1.打印机全产业链业务

打印机行业技术和市场高度集中,且行业专利壁垒森严,目前全球能够掌握自主核心技术且具备制造能力的厂商数量不超过十家,主要为中美日企业。同时,打印机在信息安全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计算机外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印机能够直接接触和处理计算机系统的数字信息资料,对于核心信息数据的输入和输出至关重要。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打印机出货市场,未来打印机国产化仍然具备巨大的发展空间。作为国内打印机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将深度受益打印机国产替代趋势,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业绩持续稳健增长。

经过多年的技术探索、创新研发以及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建立了庞大的基础专利技术平台,并完全掌握了打印机各级源代码和完整的软固件核心技术,且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打印机引擎。未来,公司有能力在打印领域解决国外“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快速推进中国打印机产业化发展,积极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布局和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

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了打印机全产业链,包括激光打印机整机、激光打印机原装耗材、打印机主控SoC芯片、耗材芯片、打印机通用耗材、打印管理服务业务。鉴于打印行业的高壁垒知识产权属性,公司的打印机全产业链布局可使得芯片、耗材、打印机业务在上下游形成复合保护壁垒,打造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集成电路行业

公司所处的是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仅需要芯片在面积、功耗、可靠性、安全性和抗干扰能力方面满足市场需求,还需要相应的软硬件协同开发能力。公司设计、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打印影像芯片、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新能源芯片及汽车电子芯片,产品阵列广泛应用于打印影像、工业实时信号处理、通信设施、智慧家居、高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智慧能源等领域。其中,公司的打印影像芯片主要为专用SoC芯片,可实现认证、识别、控制和记录打印耗材信息等功能。公司的工控安全芯片、消费级产品芯片、汽车电子芯片及新能源芯片主要为通用MCU和专用SoC,可实现数据采集、数据运算、操作多种传感器和执行各类控制任务等功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事项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4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最高成交价为53.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988,5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金额的上限。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二期)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534,152股,占公司总股本0.39%,最高成交价为39.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40元/股,合计支付总金额为185,238,999.56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410,093,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5%,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956,923股,占总股本的1.13%,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工作,早日实现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竣工投产,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思达打印”)、珠海科创恒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恒瑞”)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科创恒瑞向纳思达打印增资人民币23,364.00万元,其中认购纳思达打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1,389.2043万元,剩余人民币1,974.7957万元计入纳思达打印的资本公积,并约定将赛纳科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15,956,923股质押给科创恒瑞,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9%,2020年3月26日已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开始日期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上述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及股票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事项

为了更加充分地保障集团公司在境外的流动性安全,储备充足的境外授信额度,稳步提升集团公司在境外的市场信用,以及统筹管理和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集团整体财务成本,消除外汇敞口,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出资2.89亿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纳思达合利信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保障公司在境外的流动性安全,储备充足的境外授信额度,稳步提升公司在境外的市场信用,同时消除公司对开曼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敞口(因双方报表记账本位币不同所产生),以及利用境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和市场价格差异等机会为公司节省成本和提升收益,从长期看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公司已于2023年8月设立完成,目前尚需取得商务部、发改委境外投资备案。

6、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使用,项目投资规模为31,682.7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339.87万元,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第三期)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 汪东颖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九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东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5号)。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4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财务顾问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计提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业务情况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合计47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666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孔德珠先生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4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提案编码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4、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美娟、张润锋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 “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 “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3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45号)。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签署专项审核意见及书面确认意见。

《2023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签署了审核意见。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152.13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而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了审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4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名称“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持有的耗材资产组收购价为人民币225,000.00万元,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支付耗材资产组的全部收购价款,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49元,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809,663股。

2015年10月8日,公司向赛纳科技发行的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股份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如松、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3,221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万元。其中50,000.00万元用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剩余22,143.3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专用账户。

截至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0月11日《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0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40,23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74元。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25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524.79万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25.21万元。其中人民币49,118.75万元用于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人民币65,819.12万元用于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人民币25,787.34万元用于美国研发中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专用账户。

截至2017年12月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2号”《验资报告》审验。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向汪东颖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70号)核准,公司以新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汪东颖、李东飞、曾阳云、吕如松、珠海横琴金桥一期高端制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伟、厦门奔图和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孔德珠、汪栋杰、余一丁、厦门奔图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奔图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秉钧、严亚春、珠海永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蔡守平、陈凌、况勇、马丽(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0,00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171,136,112股,发行价格29.31元/股,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发行费用(含税)为1,443.26万元。

2021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已受理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171,136,112股股票的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公司获准向18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5,714,730股,每股发行价为32.11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2021年11月25日,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2,400.00万元后将人民币497,600.00万元全部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919.53万元)。其中人民币83,6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人民币164,00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珠海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的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1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M1012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累计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珠海分行”)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微”)、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与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与极海微、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子公司极海微于2020年6月15日与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行珠海分行、国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已在建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经在中信银行珠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及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与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并已经在工商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集中存放“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月至12月,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319.2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变更的“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与子公司极海微正在实施的核高基课题同属公司重要经营计划和战略布局,在原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核高基课题的研发资源和技术成果可应用于原募投项目中,为提高研发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将“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子公司极海微,投资规模调整为18,060.54万元。原“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量减少。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公司另新增募投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投资规模为31,939.4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激光打印机的战略布局,以及中美贸易争端对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实施造成的不确定性,将原募投项目“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变更为“激光打印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一期工程首期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珠海纳思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工业用地以及对应的厂房基础建设。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极海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4、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同时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的核算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极海微变更为极海微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5、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基地项目”受经济下行影响及前期中美贸易争端等因素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国研发中心”和“美国再生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41,606.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6、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生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7,941.94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37)、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7、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极海微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极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海半导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位自主架构CPU和32位指令架构通用CPU集成电路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完成相应的研发工作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308.92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127)。

8、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和“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已全部支付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同意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82.32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9、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安全性系列激光打印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金额变更至“合肥奔图打印机及耗材生产基地项目二期”使用,项目投资规模为31,682.73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1,339.87万元,实施主体为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奔图智造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全部闲置募集资金2,972.11万元(含理财收入和账户中的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09.97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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