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27日 18:00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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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659 公司简称:元琛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业绩下滑原因:报告期内,电力行业新建机组及灵活性改造项目建设仍处于推进过程中,传导至环保材料端的增量尚不明显;钢铁、水泥行业,因上游行业景气度下降,钢铁行业短期内产能过剩,需求放缓,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加剧,毛利水平有所降低;水泥行业虽然属于超低排放改造期间但由于行业景气度下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产品销售。

利润下滑原因:因公司产品的主要所在行业:钢铁、水泥、垃圾焚烧等行业景气度有所下降,导致市场增量放缓,竞争不断加剧,产品销售价格走低,影响了公司的经营利润,也导致回款时间拉长、应收账款增加,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整体利润下滑。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随着火电机组建设和改造、钢铁、水泥等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不断推行,行业目前处于稳定增长态势,但公司所处行业是充分竞争的市场,且行业集中度较低,虽不存在产能过剩、衰退、技术替代等风险因素,但竞争加剧可能存在毛利下滑、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过滤材料、烟气净化系列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营的大气治理产品主要包括两大类:除尘过滤材料、烟气脱硝催化剂。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

凭借持续创新的产品技术研发优势、生产制造优势、先进稳定的生产工艺和良好的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公司为众多知名及行业标杆客户提供了智慧环保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核心用户包括国家电投集团、龙净环保、山东国舜、清新环境、首钢京唐、中钢天澄、安丰钢铁、华润水泥等企业,行业地位突出。

同时公司不断向产业链集群方向延伸:公司子公司安徽康菲尔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环境、土壤及新材料第三方检测业务,拥有CMA及CNAS资质,并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第二批次名单,成为安徽省二十二家入选该名单企业之一;公司子公司上海元琛碳科技有限公司以国际化视野,成立海外办事处,聚焦重点海外业务,客户开发初见成效;公司子公司安徽维纳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铁智能化改造业务;公司子公司安徽元琛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新能源材料中试、产品制样测试等产业化落地工作。公司产业链相关布局主要针对我国环保、碳中和领域面临的关键技术瓶颈,从事节能降碳、新材料等方向的技术开发和攻关、工程化示范和产业化转化等工作。

(二)主要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产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由公司向国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要约,根据供应商的反馈,公司从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择合格供应商。公司采取以产订购、主要原材料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对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通过与主要合格供应商进行谈判、招标等方式签订合同,约定采购价格,并根据公司的生产计划需求进行提货。公司通过批量采购的方式保持适当的库存量。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在物资采购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与多家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供应来源及质量。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基本为定制化产品,根据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具体性能、参数等不同要求,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生产模式。工艺部门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选型、审核,制定工艺实施标准,并结合生产能力,运用PMC做生产作业计划并做物料控制。各生产车间根据订单发货需求制定TPM作业计划,并及时组织生产。公司的生产按照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实行,同时严格按照客户的需求执行,每个工序都按照TQM的要求严格把关,保证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精益管理模式,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通过测算定制化产品的生产成本,结合订单的技术要求、交货期、付款方式、竞争情况及客户的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投标、议标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公司根据地域和行业分布划分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在各区域从事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客户服务等多项工作,销售客户遍布全国各地30个省(市)和自治区。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国内或国际展会、实地拜访等方式直接获取客户,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销售为直销方式,主要产品应用于电力、钢铁及焦化、垃圾焚烧、水泥和玻璃等行业和领域的工业烟气净化。销售合同主要通过招、议标方式取得,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前期服务+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司以营销中心为主,相关部门配合,为客户提供周到、细致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研发模式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公司成立了科创研究院,并建立了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规范化的项目制研发体系。这一体系不仅确保了研发项目与公司业务发展方向的契合,还通过不断的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研发效率和质量。在研发流程中,公司特别增设了“研发前置”和“工艺嵌入”两个关键环节,以确保研发项目的顺利推进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提升。

研发前置环节:在研发项目正式立项之前,科创研究院会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深入的市场需求调研和技术可行性分析。这一环节旨在确保研发项目能够紧密贴合市场需求,同时确保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先进性。通过研发前置环节的精心策划和准备,公司能够提前识别和规避潜在的风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艺嵌入环节: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注重将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嵌入到产品设计中。通过与技术研发团队合作,产品研发团队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并将其应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中。这一环节不仅提升了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还确保了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工艺嵌入环节还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除了研发前置和工艺嵌入环节外,公司的研发体系还包括以下三个密切相关的子系统:

产品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系统:负责制定公司技术及产品研发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公司研发指明方向。该系统通过深入研究行业趋势、市场需求和技术动态,为公司制定科学的研发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系统:负责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的具体实施工作。该系统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设施,开展各项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工作,推动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不断提升。

产品中试系统:负责产品样品的中间试验、安全测试等工作。该系统通过对产品样品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评估,确保产品在设计阶段就达到预期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为产品的顺利量产和市场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研发流程以及加强各子系统之间的协同配合,公司能够持续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推动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5)基于钢铁行业智能化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

主要应用在钢铁冶炼过程的铁前部分,包括供应链端智能化(如配矿优配等)、烧结过程工艺智能化、球团过程工艺智能化、炼铁过程智能化;通过配方的优化,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利用低品位的矿种,减少低品位矿的过渡删选,变废为宝,即节约碳排放;通过工艺智能化(智能点火优化煤气用量、智能布料优化了固燃用量、智能加水通过优化透气性减少加水量和返矿、等等)实现减少能耗、物耗,减少排放,实现提质增效,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人效。通过数据服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收集、处理、分析和挖掘各类数据,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生产数据分析、导向生产全过程,实现提质增效,逐步实现无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依靠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提供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人力成本、物料成本和其他运营成本,提高生产过程质量、产品质量以及运行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客户服务,实现商业价值。

2、第三方检测行业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全面的检测资质(CMA、CNAS)、设备和技术储备,构建了移动互联网和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通过为客户提供标准、高效、专业的检测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公司持续优化服务和运营流程,积极开发多项信息化技术,已搭建采购、销售、客户管理技术平台,构建了采样、检测、数据分析、报告发布全流程信息传输技术平台,不断提高实验室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了采样、样品前处理、数据分析和信息传输能力,从而使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主要政策:

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治理需求持续增长。《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的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全球近200个国家在《格拉斯哥气候公约》对燃煤使用、减少碳排放等相关条款达成共识。

2023年2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一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要求,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文件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并线上填报核查信息、编制核查报告,确保核查全过程电子化留痕,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排放单位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及管理平台填报工作。核查结束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将管理平台生成的核查结果数据汇总表、配额分配相关数据汇总表书面报送生态环境部,抄送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的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铸造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本标准提出了铸造工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本标准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也可采用其他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技术。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国家能源局年初披露,2022年全国煤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收益约320亿元。容量电费将使得煤电企业获得的总补偿增加3倍以上,且未来还将进一步增长。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撑,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电力行业预期企稳, 煤电新增机组、灵活性改造等一系列政策也将对电力行业的工业烟气治理带来新的市场活力。

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展望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意见中重点提到,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2)细分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电力行业:目前国内“大火电”和新能源工程建设市场仍处于窗口期阶段。受“两部制”电价、电力现货交易等新政影响,容量电价政策增强了煤电企业投资的信心,也必将促进更多煤电投资项目落地。同时,为满足国家对于未达到环保要求的煤电机组不能执行容量电价机制,倒逼其进行环保改造,为公司开发“大火电”业务也创造了更广阔的外部市场环境,煤电灵活性改造要求将连锁带动环保装置优化升级新机会。

钢铁行业:2023年11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节能环保工作委员会发布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BAT技术清单》。清单包含原料工序、焦化工序、烧结(球团)工序、炼铁工序、炼钢工序、轧钢工序、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技术,共32项。该清单的发布是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效积极地推广成熟可靠的钢铁超低排放技术服务。中国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是引领世界钢铁的绿色革命,浩大工程。未来钢铁企业客户将积极推动更高质量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超低排放改造,也对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水泥、焦化行业:2024 年 1 月 15 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意见》涵盖两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指标及重点任务。目标 2028 年重点区域基本完成改造。1)水泥行业:到2025年底,重点区域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 2028 年底,重点区域水泥熟料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 8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2)焦化行业:到 2025 年底,重点区域力争 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到 2028 年底,重点区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 80%产能完成改造,水泥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迎来了新的增量。

垃圾焚烧行业:2022年末、2023年初,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接连印发了两部关于推进县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重磅政策,明确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但实际情况来看,垃圾焚烧行业进一步的市场下沉,项目数量和规模双下。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成效显著,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认可。截至目前,公司滤袋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国内电力公司多台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实现电袋或袋式除尘领域的超净排放;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较高。近年来,行业之间、同行企业间的竞争态势开始逐步出现分化,市场和技术等资源向行业优势企业集中。公司目前在工业烟气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可度。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在既定专业细分领域发展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耐高温耐腐蚀滤袋和SCR 脱硝催化剂,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较为集中。虽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营业收入规模上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稳健,经营形势良好。公司不断攻克低温脱硝技术难题,脱硝催化剂产品已成功应用于焦化等13个工业领域,在石灰窑领域实现首台SCR改造成功运行案例,实现SCR脱硝系统超低排放;公司脱硝催化剂产品已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下游客户包括国家电投集团、华润电力集团、宝武钢铁、敬业钢铁、安丰钢铁、建龙集团、金隅冀东、中建材、华鲁恒升化工、龙净环保、河北建筑设计院等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的市场地位已经得到稳步提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入,环保领域的相关合作持续增长。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重视并持续增加投入的背景下,大气治理行业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执法日渐严格,在释放超大规模潜力市场时,也给环保企业带来了较高的技术门槛和资金门槛,行业竞争愈加积累,挑战与机遇并存。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主营业务客户在降本增效等高质量发展方向上的迫切要求,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将产品+服务的经营模式不断完善,为客户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运维管理系统服务和节能降碳、降本增效的一系列解决方案。

新技术:

(1)钢铁行业CO催化剂的研发应用:公司基于在钢铁行业脱硝技术的积累,研发烧结烟气CO 催化剂替代高炉煤气中低温 SCR 脱硝,实验室数据表明,1台360 ㎡烧结机,采用CO催化剂可节省高炉煤气1.8亿方/年,CO2减排7万吨/年。

(2)功能膜材料:公司基于多年高分子过滤材料产品技术,积极探索功能膜材料在环保、新能源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场景,过滤功能膜材料已经有广泛的生产应用,新能源方向上的功能膜材料产品也已经进入中试阶段。

新模式:

(1)钢铁行业智能化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

主要应用在钢铁冶炼过程的铁前部分,包括供应链端智能化(如配矿优配等)、烧结过程工艺智能化、球团过程工艺智能化、炼铁过程智能化;通过配方的优化,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最大化的利用低品位的矿种,减少低品位矿的过度删选,变废为宝,即节约碳排放;通过工艺智能化(智能点火优化煤气用量、智能布料优化了固燃用量、智能加水通过优化透气性减少加水量和返矿等等)实现减少能耗、物耗,减少排放,实现提质增效,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人效。通过数据服务,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收集、处理、分析和挖掘各类数据,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生产数据分析、导向生产全过程,实现提质增效,逐步实现无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依靠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提供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人力成本、物料成本和其他运营成本,提高生产过程质量、产品质量以及运行效率,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客户服务,实现商业价值。

新业态:

(1)积极推进出海战略: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在欧洲、东亚、东南亚以及阿拉伯国家等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关系,这些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对环保产业的需求日益旺盛,公司立足产品优势和市场潜力,布局了海外办事处和海外代理商,深入研究不同国家的环保政策、市场环境、准入门槛以及发展潜力等多方面因素,全面了解并适应这些差异,产品和服务能够在海外市场站稳脚跟。同时出于贴近消费市场、避免供应链过长易受冲击等考虑,公司未来计划设立海外研究院从离岸出口转向近岸、在岸生产,进一步深化海外市场战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424.46万元,同比下降9.4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7.8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0.20%;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2,013.39 万元,同比上升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459.35 万元,同比下降4.3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梁燕女士所作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同意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针对相关业务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能进行的投资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徐辉、梁燕、郑文贤、陈志回避表决,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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