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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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18:18 上海证券报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2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0

联系电话:021-55509888-8188

电子信箱:ir@ucloud.cn

联 系 人:吴昕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09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葛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汪渊湫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姚辉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1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第二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原则

1、薪酬标准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按月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其他董事、监事,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2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43,95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7,313,137.54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641,862.4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6,716,871.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924,990.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605,146,809.26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227,421.47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其他手续费人民币32,661.19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101,564,513.8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27,799,466.40元。

1、首次发行

2、定向增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南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会同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内蒙古优刻得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 月 27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84%、“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2.07%、“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 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3.71%。

注5:本表的实际效益包含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对应的收入、成本及相关费用,累计实现效益是募投项目从2019年3月至2023年12月的利润总额,上述募投项目第一年开始部署服务器即产生收入,预计至第五年全部服务器部署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陆续投入中,其中“多媒体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已投入完毕,自有资金仍在投入中。

注6:“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建设期为4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10.10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乌兰察布项目一期建设的A机房楼及F综合办公楼已投入运营,自建 110KV 变电站通过验收并通电投产;项目二期规划建设的C 机房楼土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机电工程进入设备开机调试阶段,计划2024年3月交付运营;B 机房楼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下一步将启动外墙封闭及内装修工程;G仓储楼已总体完成室内外装修工作,预计2024年4月可正式启用。

注7:“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期为3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09%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8.07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浦项目土建部分土建施工、园区室外市政、绿化等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完成,政府侧竣工备案完成;机电部分1#B楼一期机电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已投产运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3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43,95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7,313,137.54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641,862.4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6,716,871.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924,990.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三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更好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数据科技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全资子公司数据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1150号205室E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后,数据科技将及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该项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数据科技新增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新增全资子公司数据科技为募投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萍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林萍女士:女,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1986年8月,毕业于上海化学工业学院化学工程系;1992年2月,毕业于上海大学工商学院会计系;2004年9月,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金融学,获得硕士学位;2006年5月,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09年担任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料药事业部财务总监;2009年至2010年担任志弘国际有限公司总裁兼投资总监;2010年至2018年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工作管理中心专职监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优刻得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1号楼1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4年5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5月21日和2024年5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619号城市概念10号楼B座

收件人:许红杰

邮编:200090

电话:021-55509888-8188

传真:021-6566969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林萍

2024年4月27日

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林萍 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优刻得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4-018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首席执行官兼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平及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票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家庆、桂水发、曹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监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关联委员季昕华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监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制定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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